【招标公告】肇庆智慧新能源产业园运营专业服务项目公开谈判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肇庆市
发布日期:2024-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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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肇庆市 |
采购单位 |
深圳市东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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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肇庆智慧新能源产业园运营专业服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肇庆智慧新能源产业园运营专业服务项目公开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YHFQ-2024-002)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肇庆市,四会市
一、招标条件
本肇庆智慧新能源产业园运营专业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国有资金O万元;私有资金O万元;境外资金O万元;自筹资金116万元;外国政
府及企业投资O万元;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深圳市东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肇庆智慧新能源产业园含22栋厂房、1栋电房、物业办公室、园区道路及绿化
带等配套设施,建筑面积约14.29 万m²。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肇庆智慧新能源产业园运营专业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肇庆智慧新能源产业园运营专业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资质要求:
1.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
1.2.供应商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2022、2023年度审计报告。
2.业绩要求供应商需提供至少1份从2022年1月1日(含2022年1月1日,以签约时间
为准)起至响应截止时间的单项合同年度金额不低于75万元(含75万元)或单项合同承包的
面积不少于9.5万平方米(含9.5万平方米)或单项合同服务人员配置数量不少于10人(含10
人)的同类业绩案例。
说明:同类业绩指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含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生效时间为
准)的制造业、产业园及工业园运营服务业绩案例(服务期不少于1年(含1年,以合同上
的服务期限为准)服务内容至少同时包含①秩序/保安、②维修/工程/电工、③保洁/清洁、④
绿化4项中任意2项)。
3.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评审当天以评委在中国执行公开信息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查询结果为准。
4.其他要求:/。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15日09时00分到2024年11月17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18时00分
递交方式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桃园东路99号力合科技园12栋801室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1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桃园东路99号力合科技园12栋801室
七、其他
1.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展资格审查。
2.报名
2.1本次采购参与报名采用现场报名;
2.2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格式内容参考报名函编辑),报名资料不全的,采购人将
拒绝其报名:
2.2.1公开谈判报名函(函名为“肇庆智慧新能源产业园运营专业服务项目公开谈判报名函”
内文应包括“供应商(或我单位)自愿参加‘肇庆智慧新能源产业园运营专业服务项目’的
采购,承诺依据合法、公平、诚信原则开展响应活动”的表述,并添加联系人、联系电话
(含公司固话)、电子邮箱等信息,需加盖公章);
2.2.2企业营业执照、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2.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递交报名资料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
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报名资料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2.4业绩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需提供合同封面、服务内容页、合同年度金额或服务人
员数据页、服务期限、签署页、签署时间页等页面,合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内容清晰可见;
提供每个业绩单项合同期限内至少1份金额相匹配的收款发票复印件作为合同真实性的佐
证材料;若供应商提供的业绩文件不能证明为业绩的,则按无效业绩计)。
备注一次性采购规模达到上述业绩要求但分项目签署合同的情形,可认定为有效业绩,但
需提供一次性采购证明文件等材料。
2.2.5 供应商信誉声明;
2.3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5日9时00分至2024年11月17日18时00分。
报名函格式内容说明:供应商如有报名意向,请发邮件至采购人联系人电子邮箱(请同步电
话联系),采购人将发送报名函参考格式;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报名函参考格式提供报
名登记资料报名登记资料需要扫描成一个文件,并发邮件至采购人联系人电子邮箱(备注:
供应商仍需携纸质报名登记资料到采购人现场完成报名)。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采购文件仅向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发放。
3.2供应商报名成功后,采购人于当日(最迟于次日)内以电子邮件方式将采购文件等相关
资料发送给供应商。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采购人仅接受纸质响应文件,若采购人要求供应商附带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供应商应
按要求执行。
4.2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采购人递交(送达或寄达)响应文
件。现场送达须投标人代表持法人委托书和营业执照,现场递交并办理响应文件收件登记;
寄达须通过邮政 EMS,不接受顺丰、中通等民营快递公司的快递送达。
4.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0日18时00分,地
点为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桃园东路99号力合科技园12栋801室。
4.4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公告在粤采易阳光采购(https://www.gdycy.com/#/homepage);
中国招标响应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6.其他说明
6.1其他: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东粤海园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深圳市东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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