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佛山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电子物证SJQZ分析及SZ案件DF技术支撑服务项目(2024年-2025年)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佛山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电子物证SJQZ分析及SZ案件DF技术支撑服务项目(2024年-2025年)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佛山市 | 采购单位 | 佛山市公安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佛山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电子物证SJQZ分析及SZ案件DF技术支撑服务项目(2024年-2025年)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公安局委托,就下列项目内容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各潜在响应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事项及流程安排如下:
一、 采购项目编号:fsganb202410044
二、 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电子物证SJQZ分析及SZ案件DF技术支撑服务项目(2024年-2025年)
三、 采购预算金额:¥***.00元
四、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采购用户需求”):
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为1年。
2、服务地点:采购人(用户)指定地点。
五、 响应供应商资格:
1、响应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之一即可)
1)经审计的 2022 年度或2023年任意一季度的财务报告(要求:提供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
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开户证明材料(要求:①资信证明内容应能够清晰准确反映供应商最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从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计算)的商业信誉情况和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要求。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开户时间提供。②资信证明的落款单位名称必须与开户(基本户)的开户银行名称一致。③资信证明书格式有抬头的,可以写本项目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单位全称。④开户(基本户)许可证已取消的,应提供能体现基本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相关证明。);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2、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联合体投标情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分包投标情形: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将采购内容分包给其他供应商。
8、本项目为服务项目,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规模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供应商应当自行核实是否属于中小微企业,并认真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
六、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1日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 : 30至17:30)进行报名,报名咨询电话:***。
登记报名流程如下(现场报名或发送报名资料到邮箱:jianzhuangfs@sina.com以收到邮箱“已完成报名”回复为准,邮箱超过2小时未收到回复请电话联系):
1)提交盖章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书、登记报名表。
2)磋商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3)购买磋商文件方式: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1日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 : 00至17:30)到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华宝南路1号基德福科技创新园1栋A215)进行登记购买。
七、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9时00分~2024年11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八、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佛山市公安局110指挥调度大楼副楼112室(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37号)
九、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由响应供应商代表以密封包装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方式当面递交,若响应供应商逾期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招标机构将拒绝接收,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 磋商时间:2024年11月25日9时30分。
十一、 磋商地点:佛山市公安局110指挥调度大楼副楼112室(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37号)
十二、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三、 相关公告发布媒体:
佛山市公安局网:http://fsga.foshan.gov.cn/fsga_new/xxgk/cgxx/index.html。
十四、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联系方式:
采购人:佛山市公安局
电话:*** 联系人:***
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联系人:***
十五、 特别提醒注意事项
1、根据佛山市公安局内部采购规范相关要求,已成功报名供应商无故不到场递交响应文件的,视为失信,三个月内不得参与佛山市公安局所有内部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累计两次的,将直接列入失信供应商黑名单,今后不得再参加佛山市公安局所有内部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请各响应供应商务必重视!已成功报名确因不可抗拒力而未能到场投标,须于开标前一日明确告知,经同意后方可视为无失信责任。
2、因佛山市公安局相关规定,请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代表应与参与开标的授权代表为同一人,如有临时更换,请于开标前一工作日告知招标代理公司,修改其开标授权代表信息,如不及时更新,后果自负。
佛山市公安局
2024年11月14日
一、 采购项目编号:fsganb202410044
二、 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电子物证SJQZ分析及SZ案件DF技术支撑服务项目(2024年-2025年)
三、 采购预算金额:¥***.00元
四、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采购用户需求”):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预算总金额 |
1 | 佛山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电子物证SJQZ分析及SZ案件DF技术支撑服务项目(2024年-2025年) | 1项 | ¥***.00元 |
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为1年。
2、服务地点:采购人(用户)指定地点。
五、 响应供应商资格:
1、响应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之一即可)
1)经审计的 2022 年度或2023年任意一季度的财务报告(要求:提供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
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开户证明材料(要求:①资信证明内容应能够清晰准确反映供应商最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从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计算)的商业信誉情况和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要求。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开户时间提供。②资信证明的落款单位名称必须与开户(基本户)的开户银行名称一致。③资信证明书格式有抬头的,可以写本项目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单位全称。④开户(基本户)许可证已取消的,应提供能体现基本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相关证明。);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2、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联合体投标情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分包投标情形: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将采购内容分包给其他供应商。
8、本项目为服务项目,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规模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供应商应当自行核实是否属于中小微企业,并认真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
六、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1日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 : 30至17:30)进行报名,报名咨询电话:***。
登记报名流程如下(现场报名或发送报名资料到邮箱:jianzhuangfs@sina.com以收到邮箱“已完成报名”回复为准,邮箱超过2小时未收到回复请电话联系):
1)提交盖章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书、登记报名表。
2)磋商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3)购买磋商文件方式: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1日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 : 00至17:30)到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华宝南路1号基德福科技创新园1栋A215)进行登记购买。
七、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9时00分~2024年11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八、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佛山市公安局110指挥调度大楼副楼112室(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37号)
九、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由响应供应商代表以密封包装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方式当面递交,若响应供应商逾期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招标机构将拒绝接收,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 磋商时间:2024年11月25日9时30分。
十一、 磋商地点:佛山市公安局110指挥调度大楼副楼112室(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37号)
十二、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三、 相关公告发布媒体:
佛山市公安局网:http://fsga.foshan.gov.cn/fsga_new/xxgk/cgxx/index.html。
十四、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联系方式:
采购人:佛山市公安局
电话:*** 联系人:***
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联系人:***
十五、 特别提醒注意事项
1、根据佛山市公安局内部采购规范相关要求,已成功报名供应商无故不到场递交响应文件的,视为失信,三个月内不得参与佛山市公安局所有内部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累计两次的,将直接列入失信供应商黑名单,今后不得再参加佛山市公安局所有内部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请各响应供应商务必重视!已成功报名确因不可抗拒力而未能到场投标,须于开标前一日明确告知,经同意后方可视为无失信责任。
2、因佛山市公安局相关规定,请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代表应与参与开标的授权代表为同一人,如有临时更换,请于开标前一工作日告知招标代理公司,修改其开标授权代表信息,如不及时更新,后果自负。
佛山市公安局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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