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园教师1号宿舍共用中区学生宿舍消防设施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园教师1号宿舍共用中区学生宿舍消防设施改造工程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广州市 | 采购单位 | 华南师范大学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园教师1号宿舍共用中区学生宿舍消防设施改造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招标条件
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园教师1号宿舍共用中区学生宿舍消防设施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资金为学校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华南师范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校内招标。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
二、项目概况
(一)最高限价:人民币***.92元,本项目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人民币18225.82元,暂列金额为人民币19132.66元,暂估价:为人民币5000.00元,该费用包含在工程总报价中,为不可竞争费用。
(二)招标内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园教师1号宿舍共用中区学生宿舍消防设施改造工程。
(三)建设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园内。
(四)建设内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园教师1号宿舍项目正在建设过程中,根据教师1号宿舍设计,其消防系统与中区学生宿舍共用,需对中区学生宿舍消防系统进行改造,主要内容如下:更换室内消火栓主泵和喷淋主泵;新增室外消火栓、室内消火栓、喷淋给水管的预留接口。具体改造范围和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五)计划工期:25日历天。
(六)招标范围:详见用户需求书、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工程及服务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七)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相应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注册执业单位为本企业(提供建造师电子注册执业证书打印件),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提供相关证书打印件),且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
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
(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
(10)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
(11)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招标(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15日09:00分到2024年11月21日17:30;
(二)获取方式:
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300.00 元,售后不退;
2.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办理投标登记: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登记方式:
采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办理投标登记: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将投标登记的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发至bjzj_gz@163.com邮箱,资料发送后投标人应电话通知招标代理(唐工:020-87575800-835),经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投标人于“获取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获取成功后,纸质招标文件如需邮寄的,由招标代理机构邮寄给投标人,运费自理,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4.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电话:020-87575800-835。
5.已办理投标登记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现场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7C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5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7C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他
1.项目类型:工程类
2.项目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本项目相关公告在华南师范大学采购与招投标中心网站(http://cgzx.scnu.edu.cn/)和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bjztc.com/)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4.踏勘现场:本工程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八、监管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管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南师范大学
地 址:广州市中山大道西55号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7楼
联 系 人:唐工、方工
电 话:020-87575800-835、838
电子邮箱:bjzj_gz@163.com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4日
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园教师1号宿舍共用中区学生宿舍消防设施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资金为学校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华南师范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校内招标。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
二、项目概况
(一)最高限价:人民币***.92元,本项目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人民币18225.82元,暂列金额为人民币19132.66元,暂估价:为人民币5000.00元,该费用包含在工程总报价中,为不可竞争费用。
(二)招标内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园教师1号宿舍共用中区学生宿舍消防设施改造工程。
(三)建设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园内。
(四)建设内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园教师1号宿舍项目正在建设过程中,根据教师1号宿舍设计,其消防系统与中区学生宿舍共用,需对中区学生宿舍消防系统进行改造,主要内容如下:更换室内消火栓主泵和喷淋主泵;新增室外消火栓、室内消火栓、喷淋给水管的预留接口。具体改造范围和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五)计划工期:25日历天。
(六)招标范围:详见用户需求书、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工程及服务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七)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相应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注册执业单位为本企业(提供建造师电子注册执业证书打印件),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提供相关证书打印件),且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
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
(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
(10)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
(11)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招标(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15日09:00分到2024年11月21日17:30;
(二)获取方式:
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300.00 元,售后不退;
2.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办理投标登记: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登记方式:
采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办理投标登记: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将投标登记的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发至bjzj_gz@163.com邮箱,资料发送后投标人应电话通知招标代理(唐工:020-87575800-835),经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投标人于“获取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获取成功后,纸质招标文件如需邮寄的,由招标代理机构邮寄给投标人,运费自理,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4.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电话:020-87575800-835。
5.已办理投标登记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现场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7C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5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7C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他
1.项目类型:工程类
2.项目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本项目相关公告在华南师范大学采购与招投标中心网站(http://cgzx.scnu.edu.cn/)和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bjztc.com/)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4.踏勘现场:本工程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八、监管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管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南师范大学
地 址:广州市中山大道西55号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7楼
联 系 人:唐工、方工
电 话:020-87575800-835、838
电子邮箱:bjzj_gz@163.com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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