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清城区“百千万工程”人居环境改造提升项目监理招标文件答疑公告01号
所属地区:广东清远市
发布日期:202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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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清远市 |
采购单位 |
清远市清城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清远市森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清城区“百千万工程”人居环境改造提升项目监理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清城区“百千万工程”人居环境改造提升项目监理
答疑公告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清远市森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清远市清城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委托,就清城区“百千万工程”人居
环境改造提升项目监理(工程编号:GC4418002024213)进行公开招标,针对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招标文
件提出的疑问,现回复如下:
提疑1:监理综合评分表中项目总监业绩:1、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拟派项目总
监监理过工程项目工程造价10000 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或建筑工程项目的每项得2分,本
项最高得2分。注:1、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以及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业
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业绩造价以竣工验收报告准,如竣工验收报告未体验工程造价,则以合
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报告任意一项能显示到拟派项目总监姓
名即可,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不齐全不得分。此处要求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竣工验
收报告任意一项能显示到拟派项目总监姓名即可不合理,应考虑如中标通知书中显示为拟派项目总监姓
名,后因变更等原因导致实际参与工作为另一人的情况,此情形该名总监未参与实际工作,无法佐证该名
拟派项目总监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经验,拟派项目总监姓名应予体现在最终项目成果资料竣工验收报告上,
请合理修改招标文件。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九条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
标文件。”的规定,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此项评审因素是结合项目实际需求对
项目总监理的综合素质进行择优评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未违反招投标相
关法律法规。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疑2:监理综合评分表中项目总监业绩:2、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拟派项目总
监监理过工程项目工程造价10000 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或建筑工程项目获得省级(或以上)
奖项的每项得2分,市级奖项的每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2、①同一项目获奖奖项按最高级别计分。
②奖项日期以获奖证书的颁发日期为准,需同时提供获奖证书、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以及竣工验收报
告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③获奖项目须为国内承接项目,境外项目不计分。④获奖证书以住
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中国、省、市建筑业协会或监理协会或企业管理协会或土木工程学会颁发的为准。现
在许多奖项如“詹天佑奖”、“鲁班奖”等均已明确不发放奖杯证书,以上设置需提供获奖证书作为评审
依据不合理,排除了潜在投标人中为不发放奖杯证书奖项的获奖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
1
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
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应接受如网站公示、查询等其他官方渠道可证明获奖资格的方式作为评审依据,
请尽快修改!
答:此项评审因素中的获奖证书包括纸质获奖证书或网站公示查询截图(含查询网址),奖项日期以获
奖证书的颁发日期或网站公示获奖日期为准。
若本答疑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公告内容为准,各潜在投标人应优先阅读
该公告的内容。招标文件未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洁污 成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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