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斗门区乾务镇五山中心小学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招标公告】斗门区乾务镇五山中心小学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珠海市 | 采购单位 | 斗门区乾务镇五山中心小学 |
招标代理机构 | 珠海市联合耀华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斗门区乾务镇五山中心小学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斗门区乾务镇五山中心小学
项目名称:斗门区乾务镇五山中心小学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要求:
斗门区乾务镇五山中心小学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01,436.00元。
(二)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完成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分支机构响应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注:“重大违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7.成功购买本项目谈判文件的供应商。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0.1436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市场供应情况(是否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是。
珠海市斗门区博雅中学、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五山中心小学、珠海市斗门区斗门镇中心小学、珠海市斗门区莲洲镇横山中心小学食堂经营权(招标编号:2100546C)于2021年8月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确定广东隆幸食品有限公司为斗门区乾务镇五山中心小学食堂经营权中标单位。为保障师生在2021年9月开学时正常开餐,经请示上级部门同意后,由广东隆幸食品有限公司垫资购置食堂餐具设备。在经营权合同期满后,斗门区乾务镇五山中心小学食堂现转由珠海斗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现对原广东隆幸食品有限公司垫资采购的食堂餐具设备评估价值后进行回购,作为斗门区乾务镇五山中心小学食堂餐具设备使用,故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2.拟邀请的供应商与项目的匹配情况:匹配。
3.专家论证意见(400万元以上):无。
鉴于上述原因,现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广东隆幸食品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三乡镇塘敢村黄牛岭12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1月12日 至 2024年11月1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斗门区乾务镇五山中心小学
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五山大道51号
联系方式:***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珠海市联合耀华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325号15楼1504
联系方式:***
采购人:斗门区乾务镇五山中心小学
项目名称:斗门区乾务镇五山中心小学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要求:
斗门区乾务镇五山中心小学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01,436.00元。
(二)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完成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分支机构响应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注:“重大违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7.成功购买本项目谈判文件的供应商。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0.1436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市场供应情况(是否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是。
珠海市斗门区博雅中学、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五山中心小学、珠海市斗门区斗门镇中心小学、珠海市斗门区莲洲镇横山中心小学食堂经营权(招标编号:2100546C)于2021年8月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确定广东隆幸食品有限公司为斗门区乾务镇五山中心小学食堂经营权中标单位。为保障师生在2021年9月开学时正常开餐,经请示上级部门同意后,由广东隆幸食品有限公司垫资购置食堂餐具设备。在经营权合同期满后,斗门区乾务镇五山中心小学食堂现转由珠海斗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现对原广东隆幸食品有限公司垫资采购的食堂餐具设备评估价值后进行回购,作为斗门区乾务镇五山中心小学食堂餐具设备使用,故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2.拟邀请的供应商与项目的匹配情况:匹配。
3.专家论证意见(400万元以上):无。
鉴于上述原因,现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广东隆幸食品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三乡镇塘敢村黄牛岭12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1月12日 至 2024年11月1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斗门区乾务镇五山中心小学
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五山大道51号
联系方式:***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珠海市联合耀华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325号15楼1504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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