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广东药科大学教学实验中心(中山校区)酶标仪、荧光分光光度计等实验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广东药科大学教学实验中心(中山校区)酶标仪、荧光分光光度计等实验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中山市 | 采购单位 | 广东药科大学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广东药科大学教学实验中心(中山校区)酶标仪、荧光分光光度计等实验设备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广东药科大学教学实验中心(中山校区)酶标仪、荧光分光光度计等实验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03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GK24P706A0934Z
项目名称:广东药科大学教学实验中心(中山校区)酶标仪、荧光分光光度计等实验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酶标仪、荧光分光光度计等实验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6,4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 多功能酶标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1-2 | 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 荧光分光光度计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1-3 | 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 荧光定量PCR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1-4 | 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 高效液相色谱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1-5 | 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 超分辨激光共聚焦显微镜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见“标的提供时间”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4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其他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酶标仪、荧光分光光度计等实验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酶标仪、荧光分光光度计等实验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包)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依据投标函承诺相关要求内容。
(3)已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1月12日 至 2024年11月1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0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东座2楼(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面)(电子投标文件在智慧云平台线上提交)
开标地点: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东座2楼(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面)(智慧云平台线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支持电子保函,可通过登录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跳转至电子保函系统进行在线办理。电子保函办理办法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药科大学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东路28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东座2楼(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面)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2日
相关附件:
广东药科大学教学实验中心(中山校区)酶标仪、荧光分光光度计等实验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2024111202).zip
广东药科大学教学实验中心(中山校区)酶标仪、荧光分光光度计等实验设备采购项目委托协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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