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新增空调安装服务项目(2024-2026年度)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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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汕尾市 | 采购单位 |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新增空调安装服务项目(2024-2026年度)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各供应商: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以下简称“我院”)依据我院的需求,现对我院2024-2026年度新增空调安装服务项目公开挂网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新增空调安装服务项目(2024-2026 年度)
2.项目编号:ZCB-20240023
二、项目内容
1.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采购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响应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报价,如响应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响应无效。
2.服务时间:按采购人要求
3.服务项目地点:按采购人要求
三、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者曾有不良信用记录但已失效。
3.响应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分支机构响应,必须同时提供总公司/总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注:响应供应商若不能同时满足以上条件则视为响应参与无效。(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其参加响应资格。)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仅受理以快递方式向本院递交的纸质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原件一式肆份(正本1份/副本3份),具体编制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纸质响应文件寄出后,请将快递底单发送至邮箱:sszxyyzcb@126.com。邮件主题:2024-2026年度新增空调安装服务项目,邮件正文须包含:公司名称、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号码)。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17时30分。 迟于接收截止时间寄达我院的,视为无效响应。
指定收件地址:汕尾市城区东涌镇站前横二路1号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行政楼404
收件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0660-3863496
六、 评审会议时间:待定(根据医院工作安排开展评审,响应供应商无需出席)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
2024年11月11日
附件: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新增空调安装服务项目(2024-2026年度)采购文件.docx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以下简称“我院”)依据我院的需求,现对我院2024-2026年度新增空调安装服务项目公开挂网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新增空调安装服务项目(2024-2026 年度)
2.项目编号:ZCB-20240023
二、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 |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 服务期 |
新增空调安装服务项目(2024-2026年度) | 人民币19万元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或结算总额达到成交金额为止,以先到者为准 |
1.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采购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响应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报价,如响应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响应无效。
2.服务时间:按采购人要求
3.服务项目地点:按采购人要求
三、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者曾有不良信用记录但已失效。
3.响应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分支机构响应,必须同时提供总公司/总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注:响应供应商若不能同时满足以上条件则视为响应参与无效。(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其参加响应资格。)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仅受理以快递方式向本院递交的纸质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原件一式肆份(正本1份/副本3份),具体编制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纸质响应文件寄出后,请将快递底单发送至邮箱:sszxyyzcb@126.com。邮件主题:2024-2026年度新增空调安装服务项目,邮件正文须包含:公司名称、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号码)。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17时30分。 迟于接收截止时间寄达我院的,视为无效响应。
指定收件地址:汕尾市城区东涌镇站前横二路1号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行政楼404
收件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0660-3863496
六、 评审会议时间:待定(根据医院工作安排开展评审,响应供应商无需出席)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
2024年11月11日
附件: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新增空调安装服务项目(2024-2026年度)采购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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