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海珠]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穗规划资源挂出告字〔2024〕81号

所属地区:广东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4-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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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广州市 采购单位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 海珠区广州大道南路新源街29号AH061308地块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公告信息


招拍挂类型 网上挂牌出让
项目名称 海珠区广州大道南路新源街29号AH061308地块
公告性质 交易公告
供应方式 招拍挂出让
交易机构名称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穗规划资源挂出告字〔2024〕81号



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坐落

土地用途

宗地面积(平方米)

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平方米)

挂牌起始价(万元)

增价幅度(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人民币

港币

美元

海珠区广州大道南路新源街29号AH061308地块

商业用地

19544.52(可建设用地面积13638.46)

≤27276.94

25537

1000

12768

13940

1790


(一)需满足的其它出让条件如下:

1.竞得人须在出让用地范围内建设回迁商业物业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以不动产登记面积为准,在办理产权登记时注记“已办理有偿使用手续”),该回迁商业物业建成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后,无偿移交给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指定单位。建设的回迁商业物业需与首期工程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回迁商业物业的位置、户型套数等需在报建(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取得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指定单位的审核同意且不得擅自修改。竞得人在主体工程首次通过规划条件核实及办理首次登记手续时,必须包括约定全部回迁商业物业。

2.项目建成后,竞得人对出让用地范围内除回迁商业物业外的其他物业100%自持,自持物业的自持年限自首次登记之日起不少于15年,自持物业不得分割处分,抵押、转让须与本项目全部自持物业整体一并办理。

3.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与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指定单位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否则出让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4.该地块的城市道路、绿地需由竞得人负责出资建设,并按照规划要求与项目主体同步建设、同步验收,竣工建成和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城市道路、绿地建设主管部门,按划拨方式办理用地手续;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与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城市道路、绿地建设主管部门签订该地块城市道路、绿地的建设合同,否则出让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5.竞得人须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建造方式,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该地块地上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的45%,若地块分期开发,需在首期落实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的技术要求须符合国家或地方现行的装配式评价标准规定,接受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监管。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商业用地40年。

具体情况及要求可参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及相关规划文件,规划指标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部门最新批复执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竞买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联合竞买的,需符合有关规定,竞买申请书应列明各成员单位并签章;联合体须提交《联合竞买协议》,各成员单位为竞买及竞得后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凡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有严重违反土地出让合同、闲置土地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及与其有控股关联关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三、成交原则

本次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24日

(二)网上申请时间: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24日17时

(三)缴纳保证金时间: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24日17时

(四)网上挂牌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5日10时

(五)限时竞价时间:2024年12月5日10时起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login.gzggzy.cn)进行。竞买申请人必须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及企业信息登记,才能登录系统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二)《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办理指引》《土地使用权及矿业(其他自然资源)权类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指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和《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竞买人)》等相关资料竞买人可以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的办事指引中下载并认真阅读。

(三)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竞买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五)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在网上交易系统全封闭进行,实行资格审核后置;申请人网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

(六)竞买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以人民币、港币或美元支付。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实际到达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为准(户名、账号及开户银行详见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本次挂牌出让在以现金缴纳作为竞买保证金的基础上,增加使用保函替代现金作为竞买保证金。有关保函的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市土地交易市场竞买保证金使用电子保函工作规则(试行)》和《广州土地市场交易使用纸质保函替代现金缴纳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操作须知》。

(七)网上报价不可撤回。

(八)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于2个工作日内将竞买申请时上传的纸质材料及公告要求提交的相关原件材料递交到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让方将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并于2024年12月16日17时前内予以确认。

(九)竞得人应在接到竞得资格确认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公示完成后3日内与出让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有关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及挂牌文件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zggzy.cn)土地矿产专栏及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的土地交易信息中浏览(网址:http://ghzyj.gz.gov.cn)。

六、联系方式

(一)出让方

名称: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80号

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交易机构

名称: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邮编:51063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服务热线:

1.业务咨询:(020)28866000

2.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020) 28866000

3.联系人:***,联系电话:***

4.网上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0)28866000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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