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东莞市石排镇砖窑头北综合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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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东莞市 采购单位 东莞市石排镇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东莞市新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东莞市石排镇砖窑头北综合整治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东莞市石排镇砖窑头北综合整治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12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900012-2024-00354
项目名称:东莞市石排镇砖窑头北综合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00,768.81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东莞市石排镇砖窑头北综合整治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400,768.81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东莞市石排镇砖窑头北综合整治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400,768.81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收到采购人签发的开工令起194天内完工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东莞市石排镇砖窑头北综合整治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采购文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采购文件)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东莞市石排镇砖窑头北综合整治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相关资质资格证书过期的,如有相关顺延资质资格有效期文件且符合文件规定的,则视为仍然有效。

(4)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资质资格证书过期的,如有相关顺延资质资格有效期文件且符合文件规定的,则视为仍然有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30日 至 2024年11月0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12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供应商须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1月12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市南城街道宏图路232号(汉远华坚数字智造园)2栋3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采购文件。
5.开标方式为现场电子开标。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需携带CA证书、备用电子版响应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地点,并进行开标签到及响应文件解密。
6.磋商环节请供应商自带电脑设备,提前安装好相应软件,并测试好环境, 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进入开标大厅完成磋商及最终报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莞市石排镇工程建设中心
地址:石排大道43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东莞市新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市南城街道宏图路232号(汉远华坚数字智造园)2栋3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东莞市新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0日


相关附件:

东莞市石排镇砖窑头北综合整治项目磋商文件(2024103002).zip
施工图纸.zip
合同文本.docx
资格条件承诺函.docx
工程量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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