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汕头市行政执法信息平台运维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汕头市 发布日期:2024-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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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汕头市 采购单位 汕头市司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泓石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汕头市行政执法信息平台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招标单位:汕头市司法局
代理单位:广东泓石科技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
开标时间:
项目概况
“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汕头市行政执法信息平台运维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05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24ZC109
项目名称:“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汕头市行政执法信息平台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89,5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汕头市行政执法信息平台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789,5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汕头市行政执法信息平台运维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789,5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则应提供2024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及2024年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则应提供2023年财务状况报告或2024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则应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汕头市行政执法信息平台运维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划分标准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汕头市行政执法信息平台运维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适用允许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④投标人为分公司或联合体有成员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响应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26日 至 2024年11月01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0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1月0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汕头市司法局
地 址:汕头市龙湖区华山路1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泓石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广东泓石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5日
相关附件:
“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汕头市行政执法信息平台运维服务项目磋商文件(2024102502).zip
采购代理委托协议.pdf
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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