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9月份医疗设备一批(心电监护仪等)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9月份医疗设备一批(心电监护仪等)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深圳市 | 采购单位 | 深圳市龙华区中心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9月份医疗设备一批(心电监护仪等)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9月份医疗设备一批(心电监护仪等)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系统(https://zxcg.szggzy.com/home/index.html)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4日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须登录深圳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系统(https://zxcg.szggzy.com/home/index.html),自行下载《深圳市自行采购系统用户操作手册(供应商)》,并按照手册指引进行网上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LHAZXDL-2024-00178(CLF0124SZ15QY19)
(二)项目名称:9月份医疗设备一批(心电监护仪等)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697,150.00元
(四)最高限价:人民币697,150.00元
(五)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日历日)内完成交货。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部分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服务参与投标。
(九)其他:本项目属于采购人自行采购项目;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采购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或采购人的纪检部门。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资质证书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
2.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资质证书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
(四)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七)投标人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1月4日9:30
地点:登录深圳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系统(https://zxcg.szggzy.com/home/index.html)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11月4日9:30(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系统网(https://zxcg.szggzy.com/home/index.html)。
(二)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24年11月4日9:30(北京时间),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楼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会议室公开开标。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系统网(https://zxcg.szggzy.com/home/index.html)”,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三)在线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09:30-10:00期间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系统网(https://zxcg.szggzy.com/home/index.html)”,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质疑期限: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招标文件的质疑,为招标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人须知 第22条。
(二)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三)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四)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财办库〔2022〕35 号)、《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3〕7 号)等。
(五)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相关媒体:深圳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系统网(https://zxcg.szggzy.com/home/index.html)、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相关公告在上述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龙华区中心医院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观澜大道187号
联系方式:*** 0755-29821111转2842
(二)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楼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邮编:518040
邮箱:cailiansz@126.com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4日
2024年10月24日
9月份医疗设备一批(心电监护仪等)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系统(https://zxcg.szggzy.com/home/index.html)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4日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须登录深圳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系统(https://zxcg.szggzy.com/home/index.html),自行下载《深圳市自行采购系统用户操作手册(供应商)》,并按照手册指引进行网上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LHAZXDL-2024-00178(CLF0124SZ15QY19)
(二)项目名称:9月份医疗设备一批(心电监护仪等)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697,150.00元
(四)最高限价:人民币697,150.00元
(五)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日历日)内完成交货。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部分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服务参与投标。
(九)其他:本项目属于采购人自行采购项目;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采购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或采购人的纪检部门。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资质证书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
2.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资质证书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
(四)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七)投标人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1月4日9:30
地点:登录深圳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系统(https://zxcg.szggzy.com/home/index.html)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11月4日9:30(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系统网(https://zxcg.szggzy.com/home/index.html)。
(二)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24年11月4日9:30(北京时间),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楼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会议室公开开标。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系统网(https://zxcg.szggzy.com/home/index.html)”,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三)在线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09:30-10:00期间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系统网(https://zxcg.szggzy.com/home/index.html)”,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质疑期限: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招标文件的质疑,为招标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人须知 第22条。
(二)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三)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四)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财办库〔2022〕35 号)、《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3〕7 号)等。
(五)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相关媒体:深圳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系统网(https://zxcg.szggzy.com/home/index.html)、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相关公告在上述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龙华区中心医院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观澜大道187号
联系方式:*** 0755-29821111转2842
(二)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楼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邮编:518040
邮箱:cailiansz@126.com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4日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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