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2024年第二批排水管网小修项目(标段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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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广州市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2024年第二批排水管网小修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广州市第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 招标项目名称 | 2024年第二批排水管网小修项目 | ||
|---|---|---|---|
| 标段(包)名称 | 2024年第二批排水管网小修项目(标段二) | ||
| 公示标题 | 2024年第二批排水管网小修项目(标段二) | ||
| 公示类型 | 正常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10-19 00:00:23 | ||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10-24 00:00:23 | ||
| 公示发布时间 | 2024-10-19 00:00:23 |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投资项目代码 | 2409-440100-04-05-719840 | |||||||||||||||||||||||||||||||
| 投资项目名称 | 2024年第二批排水管网小修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2024年第二批排水管网小修项目(标段二) | |||||||||||||||||||||||||||||||
| 标段(包)名称 | 2024年第二批排水管网小修项目(标段二) | |||||||||||||||||||||||||||||||
| 公示名称 | 2024年第二批排水管网小修项目(标段二)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2024年10月16日 10时45分 | |||||||||||||||||||||||||||||||
| 评标情况 | 本项目评标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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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代码 | 排名 | 投标报价 | 质量承诺 | 工期(交货期)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 ||||||||||||||||||||||||
| 广州市第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91440101726804534Q | 1 | 848.521316(万元) |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 | 暂定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或发包人的预测金额达合同暂定价时止。 |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 资质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 上海城建水务工程有限公司 | 913101091331270991 | 2 | 863.061033(万元) | 合格 | 暂定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或发包人的预测金额达合同暂定价时止。 |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杨立业 | 资质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 上海誉帆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913101050593441823 | 3 | 866.788991(万元) | 合格 | 暂定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或发包人的预测金额达合同暂定价时止。 |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谭跃勇 | 资质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 异议受理部门 | 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26楼 |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广州市水务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 联系电话 | 020-88521061 |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555号9楼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0月19日00时00分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10月22日00时00分 |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
附件:
相关附件
- 附件名称 1
中标候选人公示-标段二.pdf - 附件名称 2
评标报告-标段二-去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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