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清远市 |
采购单位 |
广佛(佛冈)产业园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广佛(佛冈)产业园道路沥青工程、广佛(佛冈)产业园沿湖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广佛(佛冈)产业园道路沥青工程、广佛(佛冈)产业园沿湖
岸堤和应急检修通道整治工程监理
J 示
招标人:广佛(佛冈)产业园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4年10月
广佛(佛冈)产业园道路沥青工程、广佛(佛冈)产业园沿 湖岸堤和应急检修通道整治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佛(佛冈)产业园道路沥青工程、广佛(佛冈)产业园沿湖岸堤和应急
检修通道整治工程监理已经分别由《关于广佛(佛冈)产业园道路沥青工程可行性研
究报告的批复》(广佛经发投审<2024>8 号)和《关于广佛(佛冈)产业园沿湖岸堤和
应急检修通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广佛经发投审<2024>9 号)批准建
设,建设业主为广佛(佛冈)产业园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
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广佛(佛冈)产业园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广佛(佛冈)产业园道路沥青工程、广佛(佛冈)产业园沿湖岸
堤和应急检修通道整治工程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 招标项目名称:广佛(佛冈)产业园道路沥青工程、广佛(佛冈)产业园沿湖
岸堤和应急检修通道整治工程监理
2.1.2 工程建设规模和内容:
(1)广佛(佛冈)产业园道路沥青工程,共包含 15 条路,分别为:规划 13 路、规划 16 路、规划 17 路、规划 19 路、规划 24 路、规划 25 路、规划 31 路、规划 32 路、规划 14 路、规划 18 路、 规划 21 路、入园大道一横路、入园大道 一纵路、规划 22 路、规划 27 路。其中城市主干路 4 条, 城市次干路 3 条,城 市支路 8 条,道路总长度约 21.5km。工程内容包含沥青路面加铺、人行道及缘石 修复、交通标线重绘及井盖抬升等内容。项目为改造工程,改造范围在原道路红线
范围内,本项目无需征地拆迁。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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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等内容。项目总投资 13314.33 万元,其中建安费为 11418.98 万元。
(2)广佛(佛冈)产业园沿湖岸堤和应急检修通道整治工程,建设园路长度为 2.14 km,结合 5.06 km 现状已建成道路,形成长度为 7.2km 的园区检修通道环线。建设内容主要为园区沿湖堤岸修筑、水土流失治理、应急检修通道、照明、跨河桥 梁等建设,包含土建工程、其他附属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边坡防护等专业 内容。本工程内容不包括场地征拆补偿,不包括建构筑物拆除等内容,该部分内容 由其他征拆部门专项完成。项目总投资 5952.05 万元,其中建安费为 4926.20 万元。2.1.3 工程建设地点:广佛(佛冈)产业园内。
2.1.4 工程投资额:项目立项总投资合计为 19266.38 万元(其中广佛(佛冈)产 业园道路沥青工程为 13314.33 万元,广佛(佛冈)产业园沿湖岸堤和应急检修通道整 治工程为 5952.05 万元),其中建安费为 16345.18 万元(其中广佛(佛冈)产业园道 路沥青工程为 11418.98 万元,广佛(佛冈)产业园沿湖岸堤和应急检修通道整治工程 为 4926.20 万元)。
2.1.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2 招标范围
2.2.1 监理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 1 个标段。
2.2.2 监理范围: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的质量、投资、进度、安全控制;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 同的履行,以及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
2.2.3 监理服务期限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和竣工结算期的监理服务期:施工准备阶段:从中标通知书发出到工程开工之日;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从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 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管理为止;
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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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结算期:从结算送审到财政局终审。
2.2.4 监理服务最高投标限价:290.09 万元(最高投标限价按可研估算监理服 务费下浮 20%计取)。(其中,广佛(佛冈)产业园道路沥青工程监理服务最高投标限 价:194.72 万元;广佛(佛冈)产业园沿湖岸堤和应急检修通道整治工程监理服务最 高投标限价:95.37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及相应业绩。
3.1.1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 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 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注:①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 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 通知》(粤建规范〔2020〕1 号)确定。
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 号)、《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 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 号)、《广 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 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 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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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投标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 验收证明。
3.2 总监理工程师: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建设部 2006 年 4 月 1 日后 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 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有本科或以上的学历。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提供香港测量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建筑测量组别的专业测量师证书扫描件并提供 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证明材料清晰彩色扫描件。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 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5 投标登记前,投标人及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在广 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3.6 投标人出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 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3.7 投标人均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评审投标人 无需提供资料,按资格评审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注:1、未在招标公告第 3 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 依据。
2、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 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 号,详见链接:
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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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1 月 1 日起,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
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
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5.1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4 年 月 日 时 分至 2024 年 月
日 时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4 年 月 日 时 分;
截止时间:2024 年 月 日 时 分。
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
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
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最新指引。
5.3 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时间为:2024 年 月 日 时 分至 2024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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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交易部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
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
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光盘的,招标
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光盘,视为默认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不影响其资格审查。
5.5 开标时间:2024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
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
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
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
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佛(佛冈)产业园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汤塘镇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佛(佛冈)产业园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 89 号燕侨大厦 15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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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受理部门:广佛(佛冈)产业园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汤塘镇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佛(佛冈)产业园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
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
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监督机构: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佛(佛冈)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地 址: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汤塘镇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佛(佛冈)产业园
监督电话:0763-4633707
招标人:广佛(佛冈)产业园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 年 10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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