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海珠区民政局购买2024年度社会组织能力建设项目需求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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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广州市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海珠区民政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海珠区民政局购买2024年度社会组织能力建设项目需求书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为不断提升海珠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专业化水平,加强社会组织内部治理能力,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结合我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重点和实际,组织开展海珠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项目,加大对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通过面授学习、线上学习、外出参观交流等相结合的培训形式,围绕“加强自身建设”、“规范组织内部治理制度”、“提升社会组织能力”、“现场教学”等培训主题,加大对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
一、项目开展时间
时间:2024年11月
二、项目需求
组织开展海珠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项目,通过面授学习、线上学习、外出参观交流等相结合的培训形式,围绕“加强自身建设”、“规范组织内部治理制度”、“提升社会组织能力”、“现场教学”等培训主题,进一步加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
三、项目内容
(一)组织开展2024年度海珠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培训,以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商会)、民非机构等社会组织负责人(经办人)为主要培训对象,从社会组织法人治理、规范运作、财务管理、能力提升等方面开展培训(面授+线上),培训约200人次。
(二)搭建社会组织交流平台,开展至少2场社会组织参观交流活动,拓宽区内社会组织“走出去”“引进来”的渠道,推动海珠区内外社会组织交流交往、专业能力稳步提升。
(三)深化社会组织“互评互学互促”活动,组队参加广州市社会组织政策法规知识竞赛。
四、项目总价
(一)项目经费:项目总经费10万元。本项目重点比选项目工作方案和措施,本项目经费属额定经费,超支不补,含人员经费、活动经费、媒体宣传经费等必需的工作经费,含其他杂费(包括税费、管理费、不可预见等其他费用)和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服务项目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中选单位负担。
(二)付款方式:本项目合同的款项均以人民币方式支付,支付的所需文件为合同、正式全额发票等。项目经费分两期支付,双方签订服务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期资金(项目经费的70%),项目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期资金(项目经费的30%)。若经费有结余的,应当循原划拨渠道缴回海珠区民政局。如遇财政资金紧张或申请等原因,拨付款项可按期顺延。
五、报名单位条件
(一)依法设立并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有良好的信誉度和公信力,熟悉和了解各类社会组织有关工作。
(三)组织内部建设管理规范,有符合要求的固定办公场所及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有1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
(四)比选单位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
六、报名提交资料
(一)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二)资质证书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三)报名单位情况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单位概况、工作团队、主要工作业绩、承接项目优势、等级评估等情况资料)。
(四)针对项目需求书提出的工作方案和措施。
(五)资料文件统一装入文件袋中密封,信封封面及文字打印方式注明比选申请人信息及项目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所有密封处、纸张黏贴处(如有)应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将被拒收。不符合比选人资格要求及投标方式要求的,以无效投标处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资料必须加盖公章(A4装订成册)密封送达,且应与实际相符,如有缺漏或虚假的,视为无效报名。
七、报名方式
报名单位可采取直送、邮寄两种方式送达相关材料。以直送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邮寄出发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八、报名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17:00
(二)报名地点(邮寄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489号佳信花园C3、C4栋二层(海珠区民政局二楼社会事务和社会组织管理科)
(三)联系人:刘小姐
(四)联系电话:020-34073693
广州市海珠区民政局
2024年10月17日
结合我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重点和实际,组织开展海珠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项目,加大对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通过面授学习、线上学习、外出参观交流等相结合的培训形式,围绕“加强自身建设”、“规范组织内部治理制度”、“提升社会组织能力”、“现场教学”等培训主题,加大对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
一、项目开展时间
时间:2024年11月
二、项目需求
组织开展海珠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项目,通过面授学习、线上学习、外出参观交流等相结合的培训形式,围绕“加强自身建设”、“规范组织内部治理制度”、“提升社会组织能力”、“现场教学”等培训主题,进一步加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
三、项目内容
(一)组织开展2024年度海珠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培训,以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商会)、民非机构等社会组织负责人(经办人)为主要培训对象,从社会组织法人治理、规范运作、财务管理、能力提升等方面开展培训(面授+线上),培训约200人次。
(二)搭建社会组织交流平台,开展至少2场社会组织参观交流活动,拓宽区内社会组织“走出去”“引进来”的渠道,推动海珠区内外社会组织交流交往、专业能力稳步提升。
(三)深化社会组织“互评互学互促”活动,组队参加广州市社会组织政策法规知识竞赛。
四、项目总价
(一)项目经费:项目总经费10万元。本项目重点比选项目工作方案和措施,本项目经费属额定经费,超支不补,含人员经费、活动经费、媒体宣传经费等必需的工作经费,含其他杂费(包括税费、管理费、不可预见等其他费用)和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服务项目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中选单位负担。
(二)付款方式:本项目合同的款项均以人民币方式支付,支付的所需文件为合同、正式全额发票等。项目经费分两期支付,双方签订服务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期资金(项目经费的70%),项目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期资金(项目经费的30%)。若经费有结余的,应当循原划拨渠道缴回海珠区民政局。如遇财政资金紧张或申请等原因,拨付款项可按期顺延。
五、报名单位条件
(一)依法设立并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有良好的信誉度和公信力,熟悉和了解各类社会组织有关工作。
(三)组织内部建设管理规范,有符合要求的固定办公场所及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有1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
(四)比选单位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
六、报名提交资料
(一)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二)资质证书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三)报名单位情况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单位概况、工作团队、主要工作业绩、承接项目优势、等级评估等情况资料)。
(四)针对项目需求书提出的工作方案和措施。
(五)资料文件统一装入文件袋中密封,信封封面及文字打印方式注明比选申请人信息及项目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所有密封处、纸张黏贴处(如有)应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将被拒收。不符合比选人资格要求及投标方式要求的,以无效投标处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资料必须加盖公章(A4装订成册)密封送达,且应与实际相符,如有缺漏或虚假的,视为无效报名。
七、报名方式
报名单位可采取直送、邮寄两种方式送达相关材料。以直送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邮寄出发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八、报名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17:00
(二)报名地点(邮寄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489号佳信花园C3、C4栋二层(海珠区民政局二楼社会事务和社会组织管理科)
(三)联系人:刘小姐
(四)联系电话:020-34073693
广州市海珠区民政局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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