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普宁市练江流域污染综合整治部分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核实测量服务
【招标结果】普宁市练江流域污染综合整治部分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核实测量服务: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揭阳市 | 采购单位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普宁市练江流域污染综合整治部分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核实测量服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中标候选人公示
附件:
投资项目代 码 | / | ||||||||||||||||||||||||||||||||||||
投资项目名 称 | / | ||||||||||||||||||||||||||||||||||||
招标项目名 称 | 普宁市练江流域污染综合整治部分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核实测量服务 | ||||||||||||||||||||||||||||||||||||
标段(包)名称 | 普宁市练江流域污染综合整治部分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核实测量服务 | ||||||||||||||||||||||||||||||||||||
公示名称 | 普宁市练江流域污染综合整治部分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核实测量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4年9月20日 9时30分 | ||||||||||||||||||||||||||||||||||||
评标情况 | 本项目评标结果如下:
| ||||||||||||||||||||||||||||||||||||
中标候选人 名称 | 中标候选人代 码 | 排名 | 投标报价 | 质量承诺 | 工期(交货 期) | 中标候选人响 应招标文件的 资格能力条件 | 拟派项目负责 人姓名 | 拟派项目负责 人职业资格 | |||||||||||||||||||||||||||||
广东华地自 然空间规划 研究有限公 司 | 91441702M A4UNXYK7 D | 1 | 总报价(万 元): 575.55264 | 合格 | 按招标文件 要求 |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 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 件公开 | 马文超 | 资质资格: 城乡规划高 级工程师 (21001011 25521) 业绩:详见 投标文件公 开 | |||||||||||||||||||||||||||||
广东慧图资 环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 | 914401063 210628947 | 2 | 总报价(万 元): 551.99664 | 合格 | 按招标文件 要求 |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 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 件公开 | 朱静尔 | 资质资格: 城乡规划高 级工程师 (23010011 07715) 业绩:详见 投标文件公 开 | |||||||||||||||||||||||||||||
广东省城乡 规划设计研 究院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 公司 | 914400004 558591536 | 3 | 总报价(万 元): 594.0480 | 合格 | 按招标文件 要求 |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 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 件公开 | 罗勇 | 资质资格:城乡规划高 级工程师(教 授级) (1600101 000159) 业绩:详见 投标文件公 开 | |||||||||||||||||||||||||||||
异议受理部 门 | 揭阳市普宁广业练江治理环保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普宁市占陇镇定厝寮村练江南侧(即揭阳市 普宁广业环保有限公司西侧办公楼第2层) | ||||||||||||||||||||||||||||||||||
异议受理部 门联系人 | 苏先生 | 联系电话 | 0663-2139008 | ||||||||||||||||||||||||||||||||||
招标投标监 督部门 | 广东省广业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20-83630203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9楼 | ||||||||||||||||||||||||||||||||||||
公示开始时 间 | 2024年10月15日12时00分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10月19日00时00分 | ||||||||||||||||||||||||||||||||||
法律法规规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 |
定和招标文 件规定公示 的其他内容 | 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 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 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