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阳江市大河水库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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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阳江市 | 采购单位 | 阳江市大河水库管护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阳江市大河水库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阳江市大河水库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阳江市大河水库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债务资金,项目实施机构 为阳江市水务局,招标人为阳江市大河水库管护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确定本项目的用水权竞得 方。
2、项目基本情况
2.1 项目名称:阳江市大河水库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项目
2.2 招标范围: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用水权竞得方后,由用水权竞得方继续完成项目勘察、设计、报建手续、融资、施工、组 织竣工验收、工程运维期内项目持续运营以及交易期限满移交工作。如有需要,项目实施机构及相关部门应协助用水权竞得方 完成建设单位变更手续,以方便用水权竞得方完成后续报建报批工作。
约定由用水权竞得方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并拥有通过原水收费获取收益的权利,即:政府方通过 转让大河水库用水权,取得用水权交易收入;用水权竞得方取得大河水库一定权限范围的用水权后,可通过原水供应,取得水 费收入,实现投资回收。
在本项目范围内,项目实施机构授予用水权竞得方对合作范围的用水权及原水收费权系独家的、排他的权利。除非依照用 水权交易协议约定提前终止的,项目实施机构承诺不擅自收回用水权及原水收费权的内容、不再将相关权益授予任何第三方。
2.3 项目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为99276万元,包括第一部分:为获取用水权支付用水权费用91000万元;第二部分:工程投资1100万元以 及工程建设期利息7176万元。
用水权部分内容为:实施机构将大河水库一定权限范围内的用水权以及水库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配套建设和运营责任一并 打包转让给用水权竞得方,由用水权竞得方向政府方支付用水权交易费用;
工程部分内容为(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1)编制大河现代化水库运行管理矩阵实施方案;(2)建设大河水库大坝安全综合评价模型;(3)创建现代化水库运行 管理矩阵申报服务;(4)大河水库现代化管理矩阵建设全过程技术指导;(5)完善大坝安全监测设备;(6)水库大坝安全监 测设施鉴定;(7)雨水情监测感知;(8)水库现代化管理矩阵平台;(9)洪水风险图编制;
2.4 工程部分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行业、广东省、阳江市的相应工程验收规范(相关规范如有新版,则按新版执行)一次 性竣工验收合格。
3、项目、项目交易 交易模式、模式、交易期限 交易期限、项目回报机制和用水权交易底价
3.1 本项目采用水权交易模式,即用水权转让—建设—运营—移交。实施机构将大河水库一定权限范围内的用水权以及水库 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建设运营责任一并打包转让给用水权竞得方,由用水权竞得方向政府方支付用水权交易费用;用水权竞得 方取得项目用水权后,进行项目建设,交易期限内通过供应水库原水取得经营收入,交易期满后将项目设施及用水权无偿移交 给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部门。
政府方通过转让大河水库用水权,取得用水权交易收入;用水权竞得方取得大河水库一定权限范围的用水权后,可通过原 水供应,取得供水收入,实现投资回收。
3.2 交易期限:本项目用水权交易期限共计为30年,从用水权交易协议生效之日起算。
本项目建设内容的建设期3年,从用水权交易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本项目运维期27年,自工程 建设期结束次日起至交易期限结束之日止。原水收费自用水权交易协议生效之日起计收,共计30年。
3.3 项目回报机制:
政府方向用水权竞得方转让大河水库的用水权并由用水权竞得方建设项目。用水权竞得方取得相关权益后,通过供 应大河水库原水能够取得经营性收入,属于经营性项目。
用水权竞得方通过原水供应回收成本和获取合理收益。
3.4 本项目用水权交易底价人民币:91000万元(大写:玖亿壹仟万元整),最终以水权竞得方中标价格为准。最终以水权竞得方中标价格为准。参与竞争的 用水权报价不得低于本项目用水权交易底价。
用水权竞得方在用水权交易协议签署后,需根据协议约定向政府方提供的账号全额支付用水权费用(以用水权竞得方交易 价格为准)。具体支付方式和支付时点需满足实施机构的要求。逾期未付款的,应从到期应付之日起至付清款项之日止,以未 支付的金额为基数,按照支付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5年期以上LPR计息,按照单利计息。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及条件:
4.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 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4.1.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声明》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4.1.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声明》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4.1.4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声明》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4.1.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声明》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重 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 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 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按招标公告附件《投 标人声明》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4.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记录名单或未被列入“ 中国 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记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 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5、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
5.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 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 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 及U盘。
5.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纸质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6日00时00分 至 2024 年10月22日23时59分(具体时间可以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 入本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进行查询),投标人自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投标申请,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发布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招标文件 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在本招标公告附件免费下载。
6.3 投标人在办理投标登记前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 2024 年11月5日09时00分至 2024 年11月5日09时30分,开标时间为 2024 年11月5日09时30分,递 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具体详见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 ”-“项目 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
表人投标则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备查并准时参加。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网上投标登记不 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 址:http://www.gzggzy.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阳江市大河水库管护中心
招标人地址:阳江市阳春市圭岗镇那柳村委会茅田村
联系人:***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联系人(实名):***
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阳江市水务局
电话:0662-3371286
日期:2024年10月15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四、本公司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本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六、本公司非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七、本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八、本公司参加招标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九、本公司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 .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记录名单或未被列 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记录。十、本公司保证不存在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十一、本公司保证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范围、投标有效期、工期、质量标准等实质性内容。十二、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十三、本公司承诺,不以联合体身份参加本项目投标。
十四、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 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 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相关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 息,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阳江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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