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珠海市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装修工程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珠海市
发布日期:2024-10-16
【招标公告】珠海市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装修工程定点议价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珠海市 |
采购单位 |
珠海市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 |
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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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珠海市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装修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
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珠海市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珠海市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装修工程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1298121
(三)预算金额:126,293.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 量 单 位 |
1 | 工程周期:30 工程工期总日历天数:30 安全文明施工费(元):0 余泥渣土场外运输排放费(元):1000 暂列金额(元):0 承包范围:按工程量清单执行 是否需要报价前勘查现场:是 工程量清单: 是否需要项目总负责人:是 是否需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 | 珠海市华中师范大 学(珠海)附属中学竟 赛基地装修工程 | 1 | 125,293 项 | 项 |
商务需求
编号 | 需求内容 |
1 | 1、按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范围,包施工、包材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安全文明施工、包环境卫 生、包竣工验收等。 2、工程量报价清单需填写后加盖公章(多页加盖骑缝章),在本项目报价时上传至广 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否则报价无效。 3、成交供应商不得将工程项目进行转包,不得擅自分包;在工作 日时间内项目负责人必须驻场并组织施工;不得随意更换投标文件中所报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 建筑专业二级或以上专业证书,如确须更换,则事前须征得招标方同意;如有违反以上条件,一经发现校方 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并赔偿校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含质量安全事故、拖延工期、增加投资等损失)。在施工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如不到位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有权要求赔偿。 4、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并根据园方安排和要求进场施工严格执行。由于施工场地非常紧张且有后续的其 它作业要展开,必须在工期内完成;如无特殊情况而未能按期完成,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作,成交供应商 必须承担对招标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人工成本、时间成本等),其它违约责任按合同及《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典法》处理。 5、成交供应商有以下行为,经调查属实的,校方将立即解除相关供应合同:①弄虚作 假,提供虚假材料取得中标(成交)供应资格的;②中标(成交)供应项目有转包、分包行为的;③经营情况发生 重大变更,已经不具备承接中标(成交)服务项目能力的;④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向校方提供服务的;⑤有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⑥项目制作服务所供应货物存在故意假冒伪劣行为的。 6、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 的,校方有权向成交供应商索赔:①未按要求提供相关票证;②项目内所提供货物质量验收不合格;③提供运输 服务时未按校方指定秩序卸货;④项目制作服务所提供货物出现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不积极配合查找原 因,不及时反馈处理结果;⑤工作人员不遵守校方各项管理规定;⑥接到上门维修或检测通知后迟到或不来。 |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10月15日
(六)本项目采用的是总价包干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合同份数:3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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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
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
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梁老师 0756-6333522
采购单位:珠海市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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