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桂城街道桂二社区牡丹村“老旧小区+海绵”改造工程项目招标文件澄清(答疑)、修改及补充文件(01号)

所属地区:广东佛山市 发布日期:2024-10-16

【招标公告】桂城街道桂二社区牡丹村“老旧小区+海绵”改造工程项目招标文件澄清(答疑)、修改及补充文件(01号):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佛山市 采购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致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桂城街道桂二社区牡丹村“老旧小区+海绵”改造工程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桂城街道桂二社区牡丹村“老旧小区+海绵”改造工程项目
标段(包)名称 桂城街道桂二社区牡丹村“老旧小区+海绵”改造工程项目
性质 澄清
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403-440605-17-01-830582

投资项目名称

桂城街道桂二社区牡丹村“老旧小区+海绵”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桂城街道桂二社区牡丹村“老旧小区+海绵”改造工程项目

标段(包)名称

桂城街道桂二社区牡丹村“老旧小区+海绵”改造工程项目

公告性质

澄清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牡丹村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资金1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招标项目建设内容分包括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园建工程、楼道改造工程、给排水及海绵城市工程、室内安装工程、室外安装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招标内容

桂城街道桂二社区牡丹村“老旧小区+海绵”改造工程项目
招标文件澄清(答疑)、修改及补充文件(01号)


投资项目代码:2403-440605-17-01-830582
项目编号:A02-440605-2024-0007
项目名称:桂城街道桂二社区牡丹村“老旧小区+海绵”改造工程项目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10月15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10月31日9时30分
一、招标答疑
1、问:请问质量类项是否包含钢结构奖、科学技术奖、园林工程奖、市场质量信用等级奖、用户满意工程奖、工法、QC质量活动奖、詹天佑故乡杯等奖项?
答:质量类奖项不包括科学技术奖、市场质量信用等级奖、用户满意工程奖、工法、QC质量活动奖、詹天佑故乡杯,钢结构奖和园林工程奖是否属于工程质量奖项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评审,投标人可提供奖项的评选办法等相关文件供评标委员会参考。


2、关于获奖情况的提问:①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工程建设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获奖证书其中的工程建设行业协会(学会)是否包含建材协会、涂料协会、瓷砖协会,新能源,太阳能等相关协会?
答:不包含。


3、问:请问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1.11 条款所述,分包内容要求:楼道改造工程、室内安装工程、劳务分包。请问:我单位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还能否将楼道改造工程、室内安装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
答:可以,但须符合分包相关规定。


4、问:投标人须知10.15第四点第3条,由于电子投标系统已固化格式,工程量清单纸质版报表格式与固化的格式并不相同,是否以新点招标文件导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答:投标人应采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导出的工程量清单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包括建筑施工安责险保险费)等相关要求按招标文件约定。


二、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P3中“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部分内容作出澄清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1.在开标会上,判定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或为无效投标的情形(由招标人负责判定):1.1判定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1.1.1未对投标文件进行数字证书加密或电子签章的,或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但在开标会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完成解密的;1.1.2企业目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名单。

1.在开标会上,判定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或为无效投标的情形(由招标人负责判定):1.1判定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1.1.1未对投标文件进行数字证书加密或电子签章的,或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但在开标会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完成解密的。



2、现就《招标文件》P21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4款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经济标、技术标除外)的评审应当以投标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投标人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材料应与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一致,否则证明材料无效(社保证明、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等网页打印件除外,企业诚信信息以我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的诚信管理系统内的信息为准),投标人未录入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不予认可。请投标人及时维护、更新企业投标人主体信息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库内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以投标人投标文件提供的信息为准。(企业诚信信息以我市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诚信管理系统内的信息为准)。

注:《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对应的内容亦同时按上述修改。


3、现就《招标文件》P22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5款“四、关于“工程量清单”格式问题的补充说明”部分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3、由于系统原因,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生成的工程量清单 pdf 文件部分内容未显示,现提供纸质版工程量清单扫描件供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纸质版工程量清单与云平台生成的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以纸质版工程量清单 PDF 文件为准。

3、由于系统原因,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生成的工程量清单 pdf 文件部分内容未显示,现提供纸质版工程量清单扫描件供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参考,投标人应采用云平台导出的工程量清单文件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包括建筑施工安责险保险费)等相关要求按招标文件约定。



三、其他
1、本招标文件澄清(答疑)、修改及补充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
2、如本招标文件澄清(答疑)、修改及补充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或其他形式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招标文件澄清(答疑)、修改及补充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不改变。
4、本“招标文件澄清(答疑)、修改及补充文件”共3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5、招标文件澄清(答疑)、修改及补充文件一经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致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10号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简平路6号天华商业楼4座701-705

邮 编:528200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gdzzxmgl@126.com

2024年10月15日


工期(交货期)

150

最高投标限价(元)

***.7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6.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 6.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记手续。 6.4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6.5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4年4月至2024年9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6.6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6.7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12个月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作为投标人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参与本市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时,以退休、离职为由,被办理过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更换手续。(以开标当天在佛山市政府投资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系统查询到的信息为准) □6.8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12个月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作为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参与本市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时,因“12个月内2次以上以退休、离职为由更换”或者“被项目建设单位经‘三重一大’会议集体决策认为不称职需要更换”情形,被办理过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更换手续。(以开标当天在佛山市政府投资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系统查询到的信息为准) □6.9拟派项目负责人在12个月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作为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参与本市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时,以怀孕、产假、重病或者重伤为由,办理过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更换手续,但投标人承诺中标后该人员能够正常履职。(以开标当天在佛山市政府投资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系统查询到的信息为准) 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7.1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2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7.3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4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5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8.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600万元或以上的工程类施工业绩。备注:(1)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报告等)。(2)若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项目业绩要求。(3)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600万元或以上的工程类施工业绩。备注:(1)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报告等)。(2)若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项目业绩要求。(3)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https://ggzyjy.zsj.foshan.gov.cn:55524/tpbidder),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适用于公开招标)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10-10 17:3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10-31 09:3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10-31 09:3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成功上传。

开标方式

不见面电子开标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4-10-31 09:30:00
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二层开标四室209(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办公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10号

招标人联系人

唐工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致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简平路6号天华商业楼4座701-705(住所申报)

招标代理联系人

陈仲琼

联系电话

***

招标监督机构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

联系电话

0757-86286106

发布责任人

广东致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如参加开标会的,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4.本项目采用云开标方式,投标人可于开标当天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新平台并在“常用应用”中点击“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根据指引进行在线解密并在线观看开标过程。 5.本招标项目将按照《佛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网址:/)开展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工作。 6.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 到合格标准。 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要求达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绿色施工导则》(粤建质〔2016〕24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的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粤建质〔2016〕242号)、佛建价〔2018〕3号文《佛山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中心关于绿色施工措施费计价办法的通知》、佛建价〔2018〕19号文《佛山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中心关于施工扬尘污染和用工实名管理费用等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标函〔2018〕106号《关于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和用工实名管理费用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佛山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佛山市城市管理考核评比暂行办法(以最新修订版本为准)》、《关于加强桂城街道各类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工作意见》、《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加强我区重点建筑项目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南建设工〔2016〕76号)、《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专项工作方案》(南建设〔2016〕123号)、关于印发《南海区工地围挡(墙)公益广告规范指引》的通知(南宣字〔2020〕22号)等规定的标准、要求(如有新文件,按最新文件的精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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