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东莞市石排镇石崇片区城中村(现代化产业园区)改造工业安置厂房建筑设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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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东莞市 | 采购单位 | 东莞市石排镇规划管理所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普太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石排镇石崇片区城中村(现代化产业园区)改造工业安置厂房建筑设计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东莞市石排镇石崇片区城中村(现代化产业园区)改造工业安置厂房
建筑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莞市石排镇石崇片区城中村(现代化产业园区)改造工业安置厂房建筑设 计项目已由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为东莞市石排镇规划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 镇财政投资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东莞市石 排镇规划管理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东莞市石排镇石崇片区城中村(现代化产业园区)改造 工业安置厂房建筑设计项目
2.2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石排镇
2.3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 3 3 7 4 8.67平方米,总建筑面 积约1 3 4 9 9 4.68平方米,容积率≤4.0,建筑密度≤50%,建筑高度≤60 米。(最终建设 规模以相关批复文件为准)。
2.4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项目估算总投资约 39607.92 万元,其中建安费约 33006.60 万元(投资金额以最终批复的文件为准)。
2.5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东莞市石排镇石崇片区城中村(现代化产业园区)改造 工业安置厂房建筑设计项目■ 设计、□勘察设计,包括:
□(1)工程勘察,。
■ (2)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设计方案及调整、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配合服务。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总平面、建筑、结构、人防、给排水、电气(含强电、弱电等)、消防、防雷、暖通、装饰装修、电梯、节 能、环保、绿色建筑设计、海绵城市、环境景观绿化及主体建筑相配套的附属设施和构筑物 及相关配套工程等。(2)中标人尚需提供相关资料及协助招标人办理政府方面的审批、备案 等手续,负责设计阶段中所需的专家评审、会务,并负责与招标人或相关部门沟通设计方案,解释说明项目设计意图、设计标准、设计规范规定等。
■ (3)本项目属于民用建筑项目设计,其绿色建筑等级为:一星级标准。
□(4)其他,。
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基础资料和(☑■ 设计、□勘察设计)设计任务书。
2.6 本次招标项目的(■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设计周期:60 日历天(不包含招 标人及第三方审核以及报送相关部门审批时间),其中:
①方案设计及调整:自中标通知书签发后 10 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确定设计方案;②初步设计:自收到设计方案确认文件后 15 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图纸送 审稿和相关资料(含概算书),送审稿审查通过后 5 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后的初步 设计图纸和相关资料(含概算书),并按要求配合招标人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有关初步设计 报批等手续;
③施工图设计:自收到初步设计确认文件后 25 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送审稿 和相关资料,并在施工图送审稿审查通过后 5 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图和相 关资料。
④设计配合服务期:自本项目设计文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的数字化审图之日起,至项 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备注:具体开始工作的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或招标人书面通知)开始计算,最 终服务时间以招标人批准的中标人提供的进度计划为准,若项目建设滞后,则本项目服务期 顺延到合同所有内容完成为止 。
2.7本次招标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投标人应是资格预审申请已通过,具备投标资格的 单位;■ 采用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 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勘察:
■ (2)设计: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专业甲级资质;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3.2 项目(■ 设计、□勘察设计)总负责人资格: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需登记 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3.3 其他要求:
(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 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 3.1 款规定的投标 人资质条件, 企业库建档应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 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 档,且各联合体成员组合的联合体资质满足上述要求)。
(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 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 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 E 网通管理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以下 简称交易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注册资本金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 应登录交易系统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联合体参加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上述要求(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
3.4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 以建
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参与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建筑设计事务所;②联合体成 员数量要求:以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参与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建筑、结构、机电等建筑工程 事务所或设计院(各专业最多 1 名);③以非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参加投标的,则不接 受联合体投标;④联合体所有成员均为独立法人,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 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 投标将被拒绝 。
3.5 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 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若联合体参加 投标活动的,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单位):
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本 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小于(不含)90分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 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 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 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 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东莞市建设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管理 机制的通知》(东建质安〔2023〕6 号)的规定,被公开公告风险等级且在公告期内的风险 企业;
□其他:。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4 年 10 月 13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 年 11 月 5 日 9 时 30 分,
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8)室。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地点:东莞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8)室。
5.2 逾期通过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及广东省招标
投标监管网发布。
7. 其他说明
7.1 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
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企业数字证书通过东莞市公 共资源交易 E 网通管理平台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石排镇规划管理所 ;电话: *** ;
地址:东莞市石排镇石排大道行政办事中心大楼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 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 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 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原则上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 交易 E 网通管理平台向监督部门提出。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市建设局 ;联系电话:0769-22897012 ;
地址:东莞市松山湖控股大厦 4F-420 建设办办公室 。
7.2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10 万元,投标保证金形式: (1)银行电子保 函;(2)单项投标保证金;(3)保险电子保单;(4)其他:
注意:(1)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手续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办事指南,请各投标人按相关规定办理。 (2)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应 为 投标保证金的关联时间。(3)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数据延误风险。(4)联合体参加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非牵头人缴交的不予认可)。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东莞市石排镇规划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普太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东莞市石排镇石排大道行政办事中心大楼 地址: 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路东城段283号世博广场9栋1505室
邮 编 523000
邮 编:5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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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10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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