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号线、十三号线二期、十四号线二期工程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号线、十三号线二期、十四号线二期工程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广州市 | 采购单位 |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号线、十三号线二期、十四号线二期工程[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服务]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公告信息.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号线、十三号线二期、十四号线二期【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号线、十三号线二期、十四号线二期已获取《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穗发改[2018]25号)、《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穗发改[2017]817号)、《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四号线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穗发改[2018]51号)等相关批复。项目业主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筹资和项目融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号线、十三号线二期、十四号线二期工程【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服务】项目 。
工程建设规模: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号线新建段工程起始于石牌桥站(不含),终止于西塱站,大致沿天河路、广州大道、寺右新马路、保安前街、烟墩路、庙前直街、东湖路、滨江东路、瑞康路、侨港路、金鹏路及翠园道敷设,线路长约19.03km,共设置13座车站,均为地下站,其中换乘站8座,平均站间距约1.46km;在寺右新马路站和东湖站区间设置区间中间风井1座,在东沙大道-南环立交西北侧设广钢车辆段1座,改造既有坑口主变电站与一号线资源共享,既有大石控制中心进行改造考虑十号线的接入。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工程(朝阳~鱼珠),线路呈东西走向,主要行经城市核心区,沿线规划有白云湖片区、罗冲围综合改造片区、北京路文化核心区、珠江新城、国际金融城、黄埔临港经济区等重点发展地区。线路长为33.6km,均为地下线敷设方式;共设置23座车站,其中换乘站9座,分别为槎头站与十二号线、佛山8号线换乘,西场站与五号线换乘,彩虹桥站与八、十一号线换乘,纪念堂站与二号线换乘,建设六马路站与十二号线换乘,冼村站与十八号线换乘,马场站十九号线换乘,天河公园站与十一、二十一号线换乘,车陂站与四号线换乘。平均站间距1.46km;最大站间距2.92km,为朝阳至庆丰区间;最小站间距0.63km,为马场至白马岗区间;在庆丰站东北侧设置凰岗停车场,在鱼珠站西北侧设鱼珠停车场;在彩虹桥、天河公园站附近各设置一座主变电站。本线路为100km/h,8A 编组。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四号线二期工程线路全长11.9km(其中首通段线路长约9.1km),全部为地下线。十四号线二期工程设站8座(不含嘉禾望岗),其中换乘站3座。最大站间距3.14km(广州火车站~乐嘉路),最小站间距0.88km(新市墟~马务),平均站间距1.49km。十四号线二期工程控制中心及车辆基地均与一期工程共享;新市墟站与十二号线换乘,同期建设,由十二号线代建。
工程建设地点: 广州市
2.2 招标范围
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服务标段划分: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号线、十三号线二期、十四号线二期工程【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服务】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分线路签订合同。
本项目服务期限:完成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工作及成果提交,完成合同结算、决算、归档工作。
2.3 招标限价
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服务招标控制价: 229.16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
3.1.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1.2投标人须是依法设立的取得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给予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3.1.3 投标人须在广东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质量控制平台上进行备案,且经评审认定的检测项目涵盖本次招标内容。
3.1.4 投标人须具有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允许 联合体投标。
3.2.1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个。
3.2.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3.1.2和3.1.3资质。
3.2.3联合体非牵头人单位必须具备3.1.4。
3.3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且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若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之一,此《投标人声明》应同时作为投标函中资格审查资料的组成部分。
3.4.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3.3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详见附件三。
3.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分别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3.3.5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只适用城际铁路)。(“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交易中心比对结果为准、铁路工程建设行为‘黑名单’(只适用城际铁路)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B)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0月 12日 17 时 30分至 2024年 11月 11日9 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城轨采购网 (https://www.mtrmart.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项目在城轨采购网进行招投标全流程操作,投标人登记前须在城轨采购网(www.mtrmart.com)完成注册并加盟(具体详见城轨采购网注册及加盟相关指引)。递交投标文件前应到天威诚信i信平台(ixin.itrus.com.cn)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详见城轨采购网CA数字证书办理指引),用CA数字证书加密投标文件。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4.4招标失败的情况:
投标人少于3家或者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4.5.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国家招投标法及省市最新相关规定执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1 月
11 日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https://www.mtrmart.com/城轨采购网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备用光盘/U盘递交时间: 2024 年 11 月 11 日 9 时15 分至 2024 年 11 月 11 日 9 时 30 分(备注:填写时间为投标截止前15分钟开始递交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文件备用光盘/U盘递交地点: 城轨采购交易中心开标 1 室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采取电子投标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5.3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城轨采购网(网址:https://www.mtrmar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gzmtr.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城轨采购网发布。
发布招标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
2024 年 10 月 12 日17 时 30 分;
发布招标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
2024 年 11 月 11 日 9 时 3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邮 编: 510330 邮 编:
联 系 人: 吴工、熊工 联 系 人:
电 话: ***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 网 址: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26层
电话: 020—83155864
投诉受理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法律合约部,
受理电话:020-83106786。
附件:
一、联合体协议书
二、投标人声明
三、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
附件一:
联合体协议书
(如采用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联合体牵头方名称)为联合体牵头方。
2. 联合体牵头方按照联合体各方共同达成的意见合法委托代理人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受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并牵头办理合同结算工作。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该授权书与本联合体协议书均作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
3.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职责分工(需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及成员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利益、责任的分配和承担的详细工作内容):
(1)联合体牵头方在项目实施前向业主单位提交检测、监护及评价方案,接受业主方监督。
(2)联合体牵头方负责与各成员单位对接,全面协调统筹合同实施过程中及项目验收过程中各成员单位之间沟通协调问题,推进验收工作。
(3)联合体牵头方有责任确保各成员单位提交的报告合法有效,为验收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4)联合体牵头方安排专人与业主对接,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专人。若需要更换专人,提前告知业主并征得业主同意。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服从联合体牵头单位统筹安排,有问题及时与牵头单位沟通协调,牵头单位负责向业主反馈。
5. 各联合体成员根据各自分工内容所对应的合同份额向甲方开具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及增值税发票。
6.中标后,联合体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投标文件及随后签订的合同将对联合体各成员有共同和各自的法律约束。联合体各方在各工作范围内承担全部项目管理责任。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 份,投标文件 份。
牵头方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名章)
年 月 日
成员单位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名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报价清单、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且无行贿犯罪记录,同时不出现其他不廉洁行为。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七、本公司承诺,若我司以投标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我司确保投标保函真实、有效。
八、本公司承诺遵照《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企业、分包商和个人不诚信行为管理办法》规定,在中标通知书发前发生不诚信行为,导致被广州地铁集团限制投标和限制合作的。我司将放弃候选人、合同签订人资格。
九、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三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号线、十三号线二期、十四号线二期【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号线、十三号线二期、十四号线二期已获取《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穗发改[2018]25号)、《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穗发改[2017]817号)、《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四号线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穗发改[2018]51号)等相关批复。项目业主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筹资和项目融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号线、十三号线二期、十四号线二期工程【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服务】项目 。
工程建设规模: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号线新建段工程起始于石牌桥站(不含),终止于西塱站,大致沿天河路、广州大道、寺右新马路、保安前街、烟墩路、庙前直街、东湖路、滨江东路、瑞康路、侨港路、金鹏路及翠园道敷设,线路长约19.03km,共设置13座车站,均为地下站,其中换乘站8座,平均站间距约1.46km;在寺右新马路站和东湖站区间设置区间中间风井1座,在东沙大道-南环立交西北侧设广钢车辆段1座,改造既有坑口主变电站与一号线资源共享,既有大石控制中心进行改造考虑十号线的接入。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工程(朝阳~鱼珠),线路呈东西走向,主要行经城市核心区,沿线规划有白云湖片区、罗冲围综合改造片区、北京路文化核心区、珠江新城、国际金融城、黄埔临港经济区等重点发展地区。线路长为33.6km,均为地下线敷设方式;共设置23座车站,其中换乘站9座,分别为槎头站与十二号线、佛山8号线换乘,西场站与五号线换乘,彩虹桥站与八、十一号线换乘,纪念堂站与二号线换乘,建设六马路站与十二号线换乘,冼村站与十八号线换乘,马场站十九号线换乘,天河公园站与十一、二十一号线换乘,车陂站与四号线换乘。平均站间距1.46km;最大站间距2.92km,为朝阳至庆丰区间;最小站间距0.63km,为马场至白马岗区间;在庆丰站东北侧设置凰岗停车场,在鱼珠站西北侧设鱼珠停车场;在彩虹桥、天河公园站附近各设置一座主变电站。本线路为100km/h,8A 编组。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四号线二期工程线路全长11.9km(其中首通段线路长约9.1km),全部为地下线。十四号线二期工程设站8座(不含嘉禾望岗),其中换乘站3座。最大站间距3.14km(广州火车站~乐嘉路),最小站间距0.88km(新市墟~马务),平均站间距1.49km。十四号线二期工程控制中心及车辆基地均与一期工程共享;新市墟站与十二号线换乘,同期建设,由十二号线代建。
工程建设地点: 广州市
2.2 招标范围
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服务标段划分: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号线、十三号线二期、十四号线二期工程【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服务】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分线路签订合同。
本项目服务期限:完成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工作及成果提交,完成合同结算、决算、归档工作。
2.3 招标限价
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服务招标控制价: 229.16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
3.1.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1.2投标人须是依法设立的取得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给予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3.1.3 投标人须在广东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质量控制平台上进行备案,且经评审认定的检测项目涵盖本次招标内容。
3.1.4 投标人须具有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允许 联合体投标。
3.2.1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个。
3.2.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3.1.2和3.1.3资质。
3.2.3联合体非牵头人单位必须具备3.1.4。
3.3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且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若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之一,此《投标人声明》应同时作为投标函中资格审查资料的组成部分。
3.4.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3.3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详见附件三。
3.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分别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3.3.5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只适用城际铁路)。(“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交易中心比对结果为准、铁路工程建设行为‘黑名单’(只适用城际铁路)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B)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0月 12日 17 时 30分至 2024年 11月 11日9 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城轨采购网 (https://www.mtrmart.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项目在城轨采购网进行招投标全流程操作,投标人登记前须在城轨采购网(www.mtrmart.com)完成注册并加盟(具体详见城轨采购网注册及加盟相关指引)。递交投标文件前应到天威诚信i信平台(ixin.itrus.com.cn)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详见城轨采购网CA数字证书办理指引),用CA数字证书加密投标文件。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4.4招标失败的情况:
投标人少于3家或者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4.5.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国家招投标法及省市最新相关规定执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1 月
11 日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https://www.mtrmart.com/城轨采购网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备用光盘/U盘递交时间: 2024 年 11 月 11 日 9 时15 分至 2024 年 11 月 11 日 9 时 30 分(备注:填写时间为投标截止前15分钟开始递交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文件备用光盘/U盘递交地点: 城轨采购交易中心开标 1 室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采取电子投标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5.3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城轨采购网(网址:https://www.mtrmar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gzmtr.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城轨采购网发布。
发布招标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
2024 年 10 月 12 日17 时 30 分;
发布招标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
2024 年 11 月 11 日 9 时 3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邮 编: 510330 邮 编:
联 系 人: 吴工、熊工 联 系 人:
电 话: ***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 网 址: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26层
电话: 020—83155864
投诉受理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法律合约部,
受理电话:020-83106786。
附件:
一、联合体协议书
二、投标人声明
三、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
附件一:
联合体协议书
(如采用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联合体牵头方名称)为联合体牵头方。
2. 联合体牵头方按照联合体各方共同达成的意见合法委托代理人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受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并牵头办理合同结算工作。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该授权书与本联合体协议书均作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
3.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职责分工(需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及成员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利益、责任的分配和承担的详细工作内容):
(1)联合体牵头方在项目实施前向业主单位提交检测、监护及评价方案,接受业主方监督。
(2)联合体牵头方负责与各成员单位对接,全面协调统筹合同实施过程中及项目验收过程中各成员单位之间沟通协调问题,推进验收工作。
(3)联合体牵头方有责任确保各成员单位提交的报告合法有效,为验收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4)联合体牵头方安排专人与业主对接,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专人。若需要更换专人,提前告知业主并征得业主同意。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服从联合体牵头单位统筹安排,有问题及时与牵头单位沟通协调,牵头单位负责向业主反馈。
5. 各联合体成员根据各自分工内容所对应的合同份额向甲方开具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及增值税发票。
6.中标后,联合体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投标文件及随后签订的合同将对联合体各成员有共同和各自的法律约束。联合体各方在各工作范围内承担全部项目管理责任。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 份,投标文件 份。
牵头方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名章)
年 月 日
成员单位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名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报价清单、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且无行贿犯罪记录,同时不出现其他不廉洁行为。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七、本公司承诺,若我司以投标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我司确保投标保函真实、有效。
八、本公司承诺遵照《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企业、分包商和个人不诚信行为管理办法》规定,在中标通知书发前发生不诚信行为,导致被广州地铁集团限制投标和限制合作的。我司将放弃候选人、合同签订人资格。
九、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三
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 |
序号 | 单位名称及个人姓名 |
1 | 广州雄志科技有限公司 |
2 | 广州格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3 | 翰威特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4 |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5 |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6 |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7 | 肇庆市定江康宇有色金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8 | 广州华群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
9 | 广州市财峰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
10 | 广东鹏驰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1 | 广州市科丽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2 | 广州市环境保护技术有限公司 |
13 | 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14 | 广州市金洋广告有限公司 |
15 | 广州市沣华喷画广告有限公司 |
16 | 广州市海珠区大自然摄影冲印部 |
17 | 广州市房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18 | 广州六威五金机电有限公司 |
19 | 广州蓝巨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20 | 广州松兴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21 | 北京洁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2 | 深圳市嘉鑫隆钢结构有限公司 |
23 | 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24 | 北京铁城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25 |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子公司 |
26 | 广东建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7 | 广东亚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8 |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29 | 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30 | 广东涌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31 | 李平(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京1112015201533071) |
32 | 项目经理李凯(建造师注册编号:沪1372017201824254) |
33 | 总监理工程师易俊(监理工程师注册号:610035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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