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洪阳镇富袋村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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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揭阳市 | 采购单位 | 普宁市洪阳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信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洪阳镇富袋村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公告标题 | 洪阳镇富袋村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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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 | XT2024-CS056B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4-10-10 18:19:01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项目概况
洪阳镇富袋村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25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T2024-CS056B
项目名称:洪阳镇富袋村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44,462.06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洪阳镇富袋村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244,462.06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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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矿山施工 | 洪阳镇富袋村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244,462.06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完成并验收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可参照公告附件格式)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可参照公告附件格式)或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可参照公告附件格式)或相应证明材料。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洪阳镇富袋村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洪阳镇富袋村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必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10日 至 2024年10月16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25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提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0月25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提交,远程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根据揭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工作(试行)的通知》(揭市财采 (2023) 2号)的文件精神,请参加本项目的响应供应商按照本公告附件《揭阳市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指标体系(采购代理机构)》填写单位名称,且在1至3项的评价指标填写评分,然后打印后加盖公章,在项目开标时间之后扫描件发送到邮箱gdxtzbdlyxgs@163.com。
5.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
(1)响应供应商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https://gdgpo.czt.gd.gov.cn/cms-gd/site/guangdong/yhdly/index.html)进行线上签到及线上解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
(2)请响应供应商在开标时间截止前,将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响应无效。
(3)在响应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4)各响应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5)其他注意事项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普宁市洪阳镇人民政府
地 址:普宁市洪阳镇商贸城一路2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普宁市流沙西街道赵厝寮村宏茂园首层商铺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 ***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0日
相关附件:
洪阳镇富袋村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磋商文件(2024101003).zip
资格承诺函.doc
揭阳市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指标体系.docx
施工图-洪阳镇富袋村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pdf
工程量清单-洪阳镇富袋村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pdf
相关附件
- 附件名称 1
施工图-洪阳镇富袋村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pdf - 附件名称 2
工程量清单-洪阳镇富袋村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pdf - 附件名称 3
洪阳镇富袋村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磋商文件(2024101003).zip - 附件名称 4
揭阳市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指标体系.docx - 附件名称 5
资格承诺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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