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博罗分局广惠高速沿线大气环境问题整治行动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公告】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博罗分局广惠高速沿线大气环境问题整治行动项目竞争性磋商: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惠州市 | 采购单位 |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博罗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锦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广惠高速沿线大气环境问题整治行动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广惠高速沿线大气环境问题整治行动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角湖路56号国鹏大厦3栋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JR2024073
项目名称:广惠高速沿线大气环境问题整治行动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3.7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3.7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3.1.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其他证明材料);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1.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3.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出具声明函,格式自拟)。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供应商出具声明函,格式自拟)。3.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6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对本招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3.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1日 至 2024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角湖路56号国鹏大厦3栋3楼
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售)。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角湖路56号国鹏大厦3栋3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角湖路56号国鹏大厦3栋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则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5.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磋商文件发售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显示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以上证明文件必须合法有效,均用A4纸印制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共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博罗分局
地址:惠州市博罗县罗阳街道北门路3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锦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角湖路56号国鹏大厦3栋3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 ***
广惠高速沿线大气环境问题整治行动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角湖路56号国鹏大厦3栋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JR2024073
项目名称:广惠高速沿线大气环境问题整治行动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3.7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3.7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3.1.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其他证明材料);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1.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3.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出具声明函,格式自拟)。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供应商出具声明函,格式自拟)。3.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6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对本招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3.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1日 至 2024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角湖路56号国鹏大厦3栋3楼
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售)。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角湖路56号国鹏大厦3栋3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角湖路56号国鹏大厦3栋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则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5.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磋商文件发售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显示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以上证明文件必须合法有效,均用A4纸印制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共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博罗分局
地址:惠州市博罗县罗阳街道北门路3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锦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角湖路56号国鹏大厦3栋3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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