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广州南沙新区历史存量用地违约处置技术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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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广州市 | 采购单位 |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百川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广州南沙新区历史存量用地违约处置技术服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广州南沙新区历史存量用地违约处置技术服务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3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CZB-2024-022
项目名称:广州南沙新区历史存量用地违约处置技术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广州南沙新区历史存量用地违约处置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5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广州南沙新区历史存量用地违约处置技术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00,000.00 | -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是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各方均须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其单位公章】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照采购公告附件格式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是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各方均须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其单位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照采购公告附件格式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是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各方均须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其单位公章】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照采购公告附件格式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是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各方均须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其单位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如是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各方均须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其单位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南沙新区历史存量用地违约处置技术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因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南沙新区历史存量用地违约处置技术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如是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各方均须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其单位公章】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注: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承担城乡规划工作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具备该资质即视为满足该资格条件。如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最多不超过2家,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独立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成员必须各方共同签署《联合投标协议》,明确分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11日 至 2024年10月1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0月3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投标客户端
开标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本项目为远程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E栋4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百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光谱西路69号创意中心231房(即TCL文化产业园创意中心231房)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广东百川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0日
相关附件:
广州南沙新区历史存量用地违约处置技术服务项目(二次)招标文件(2024101003).zip
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pdf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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