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佛冈县龙山镇农村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清远市 发布日期:2024-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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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清远市 采购单位 佛冈县龙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清远市邦超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佛冈县龙山镇农村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佛冈县龙山镇农村垃圾清运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22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CZC240926-1
项目名称:佛冈县龙山镇农村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5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佛冈县龙山镇农村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85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佛冈县龙山镇农村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2(年) 详见采购文件 3,85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的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佛冈县龙山镇农村垃圾清运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投标(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投标(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或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佛冈县龙山镇农村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08日 至 2024年10月1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22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0月22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为远程电子开标,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冈县龙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龙山镇政府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清远市邦超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二路三十三号富域华府305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19328831868
清远市邦超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08日


相关附件:

佛冈县龙山镇农村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磋商文件(2024100805).zip
资格条件承诺函.docx
委托协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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