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垃圾房升级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4-10-08

【招标公告】垃圾房升级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广州市 采购单位 某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天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垃圾房升级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广东省天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某单位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垃圾房升级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垃圾房升级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2023-VGBRXP-W10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省天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海安路13号之一2503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垃圾房升级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3-VGBRXP-W1002
三、项目概况:
序号
物资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1
垃圾房升级采购项目(第二次)

1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并交付招标人
招标人
指定地点
 
说明:
1.本项目预算为172,066.64元。
2.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应当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如有两个以上名称的,应当提供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其为同一单位书面证明材料;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可以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指2021年和2022年和2023年)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提供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5.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应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或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提供通过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军队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的截图。
(五)承诺能够履行军事保密义务。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09月30日至10月12日,每日上午09: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二)申领地点:广东省天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guangdongtianzheng@126.com。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10月21日0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0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海安路13号之一2503室(代理机构地址)。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1日09时30分。
(二)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海安路13号之一2503室(代理机构地址)。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http://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办公电话:***
邮    箱:guangdongtianzheng@126.com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海安路13号之一2503室(代理机构地址)
十三、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赖先生
办公电话:020-88637711
 
 
 
二、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1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7.206664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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