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信宜市华侨中学学校供能(蒸汽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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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茂名市 | 采购单位 | 信宜市华侨中学 |
招标代理机构 | 茂名启明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信宜市华侨中学学校供能(蒸汽服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信宜市华侨中学学校供能(蒸汽服务)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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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 | QMX2024--084 | ||
公告性质 | 更正公告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QMX2024--08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信宜市华侨中学学校供能(蒸汽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修改采购文件和开标时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0-16 08:30:00,更正为:2024-10-16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10-16 08:30:00,更正为:2024-10-16 09:00:00。
原投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 “3.详细评审”商务部分 同类业绩 投标人具有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同类项目采购业绩合同:每提供一份得2分,满分是10分。 注:投标人提供采购合同复印件(至少含首页、体现项目内容页、签字页),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不得分)。更正为 :投标人具有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同类项目采购业绩合同:每提供一份得2分,满分是10分。 注:投标人提供采购合同复印件(至少含首页、体现项目内容页、签字页),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信宜市华侨中学
地 址:信宜市新村路24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茂名启明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信宜市中兴六路67号七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茂名启明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相关附件:
信宜市华侨中学学校供能(蒸汽服务)项目招标文件(2024093001).zip
招标代理协议-084.pdf
资格条件承诺函.docx
相关附件
- 附件名称 1
信宜市华侨中学学校供能(蒸汽服务)项目招标文件(2024093001).zip - 附件名称 2
资格条件承诺函.docx - 附件名称 3
招标代理协议-0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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