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广州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服务(第二次)-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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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广州市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广州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服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广州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服务(二次)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M4400000707523152D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服务(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广州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服务):
合同包2(广州市中心城区厨余垃圾、动物尸骸、粪便生化处理服务):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广州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服务):
服务类(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广州环投南沙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广州环投花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广州环投增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广州环投从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合同包2(广州市中心城区厨余垃圾、动物尸骸、粪便生化处理服务):
服务类(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广州环投花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广州环投增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广州环投从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广州环投南沙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汪乐安、林子腾、蔡文娟、林小华、彭楠琦(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广州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服务):
合同包2(广州市中心城区厨余垃圾、动物尸骸、粪便生化处理服务):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原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市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本项目属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
2、说明:
(1)由于本项目在公开招标阶段投标人不足法定三家,各采购包均只有一家供应商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广州环投南沙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广州环投花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广州环投增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广州环投从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响应参与,项目招标失败。经论证,公开招标的招标文件没有存在不合理条款,招标过程符合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广州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服务工作开展的需要,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唯一供应商进行采购。
(2)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情形,以及符合《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市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2.投标(报价)截止后投标(报价)人仅有1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报价)人仅有1家的,经评审委员会论证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采购程序符合规定的。”的情形。
(3)本公告“三、采购结果”中的“供应商地址”信息为智慧云平台自动生成,无法修改。本公告“三、采购结果”中的“供应商地址”的信息具体为:广州市白云区广州民营科技园科泰二路13-19号高新区产业创新园1栋4层401-199房(联合体成员: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福山潭洞路128号、广州市南沙区环盛街2号1605房、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中心街19号之一、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沙滘村沙滘工业路3号2栋、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新潭路437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贤思街34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10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小姐、陈先生
电 话:***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相关附件:
广州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服务(二次)报价明细附件.zip
一、项目编号:M4400000707523152D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服务(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广州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服务):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广州环投南沙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广州环投花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广州环投增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广州环投从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广州市白云区广州民营科技园科泰二路13-19号高新区产业创新园1栋4层401-199房 | 折扣率:100.00% |
合同包2(广州市中心城区厨余垃圾、动物尸骸、粪便生化处理服务):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广州环投花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广州环投增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广州环投从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广州环投南沙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广州市白云区广州民营科技园科泰二路13-19号高新区产业创新园1栋4层401-199房 | 折扣率:100.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广州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服务):
服务类(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广州环投南沙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广州环投花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广州环投增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广州环投从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1-1 | 无害固体废物处理服务 | 广州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服务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2,056,800,000.00 |
合同包2(广州市中心城区厨余垃圾、动物尸骸、粪便生化处理服务):
服务类(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广州环投花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广州环投增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广州环投从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广州环投南沙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2-1 | 无害固体废物处理服务 | 广州市中心城区厨余垃圾、动物尸骸、粪便生化处理服务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578,855,12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汪乐安、林子腾、蔡文娟、林小华、彭楠琦(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参照原国家计委颁发的计价[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发改价[2011]534号文《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服务类)后下浮41.80%收取。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广州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服务 | 39.520361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2 | 广州市中心城区厨余垃圾、动物尸骸、粪便生化处理服务 | 26.021179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广州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服务):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评审报价 (总价-元)/(优惠率-%)/(折扣率-%) | 最终报价 (总价-元)/(优惠率-%)/(折扣率-%)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广州环投南沙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广州环投花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广州环投增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广州环投从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100.00% | 100.00% | 1 | 1 |
合同包2(广州市中心城区厨余垃圾、动物尸骸、粪便生化处理服务):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评审报价 (总价-元)/(优惠率-%)/(折扣率-%) | 最终报价 (总价-元)/(优惠率-%)/(折扣率-%)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广州环投花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广州环投增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广州环投从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广州环投南沙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100.00% | 100.00% | 1 | 1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原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市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本项目属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
2、说明:
(1)由于本项目在公开招标阶段投标人不足法定三家,各采购包均只有一家供应商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广州环投南沙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广州环投花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广州环投增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广州环投从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响应参与,项目招标失败。经论证,公开招标的招标文件没有存在不合理条款,招标过程符合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广州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服务工作开展的需要,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唯一供应商进行采购。
(2)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情形,以及符合《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市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2.投标(报价)截止后投标(报价)人仅有1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报价)人仅有1家的,经评审委员会论证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采购程序符合规定的。”的情形。
(3)本公告“三、采购结果”中的“供应商地址”信息为智慧云平台自动生成,无法修改。本公告“三、采购结果”中的“供应商地址”的信息具体为:广州市白云区广州民营科技园科泰二路13-19号高新区产业创新园1栋4层401-199房(联合体成员: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福山潭洞路128号、广州市南沙区环盛街2号1605房、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中心街19号之一、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沙滘村沙滘工业路3号2栋、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新潭路437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贤思街34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10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小姐、陈先生
电 话:***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相关附件:
广州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服务(二次)报价明细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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