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广东省汕头市隆都镇圩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汕头市 发布日期:2024-10-01

【招标公告】广东省汕头市隆都镇圩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汕头市 采购单位 汕头市澄海区隆都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策成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隆都镇圩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隆都镇圩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汕头市潮阳区棉北街道平北社区潮庭华府二期B46号商铺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4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在汕头市潮阳区棉北街道平北社区潮庭华府二期B46号商铺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CC-ZZCG-2024092701
项目名称:隆都镇圩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3元
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63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40516.63元、暂估价75380.00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与暂估价不参与下浮。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仅对项目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隆都镇圩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项目为隆都镇圩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内容详见《预算审核报告书》以及《施工图图纸》文件);根据《施工图图纸》、《预算审核报告书》以及采购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施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竣工图编制、包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结算、包相关配合服务。
4.项目概况:主要针对隆都镇圩镇人居环境进行整体整治提升,具体为:1、提升圩镇范围内生活垃圾收储设施:2、完善公共厕所周边设施,优化公共厕所外立面形象,加装小便池、雨棚和路灯等配套设施:3、配建污水管道接驳市政污水管网:4、整体优化圩镇人居环境风貌,对圩镇绿化进行养护,修复花池,补齐沿线标识牌。(内容详见《预算审核报告书》以及《施工图图纸》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本工程的施工期定为4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建筑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第二十二条规定;
(1.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或者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 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1.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或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1.6)近三年内无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声明(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1.7)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担任本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且注册单位为供应商单位,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证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潮阳区棉北街道平北社区潮庭华府二期B46号商铺
方式: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购买磋商文件前请提前联系采购人。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提交本项目采购公告要求的资料。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潮阳区棉北街道平北社区潮庭华府二期B46号商铺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14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潮阳区棉北街道平北社区潮庭华府二期B46号商铺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磋商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须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代理人获取磋商文件)原件一份;
以上文件提供人应保证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汕头市澄海区隆都镇人民政府
地 址:汕头市澄海区隆都镇兴隆街隆都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采购人)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策成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汕头市潮阳区棉北街道平北社区潮庭华府二期B46号商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工(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
汕头市澄海区隆都镇人民政府
广东策成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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