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桂头镇典型镇培育—镇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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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韶关市 | 采购单位 | 乳源瑶族自治县桂头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韶关中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桂头镇典型镇培育—镇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项目名称 | 桂头镇典型镇培育—镇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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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桂头镇典型镇培育—镇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投资项目代码 | 2408-440232-04-01-541618 | |||
投资项目名称 | 桂头镇典型镇培育—镇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桂头镇典型镇培育—镇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 |||
标段(包)名称 | 桂头镇典型镇培育—镇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桂头镇拥军路以西至老莫家村片区 | |||
资金来源 | 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统筹安排解决,100%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招标范围:按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施工 规模:总投资:2721.93万元,本次工程建安工程费:约2448.18万元。 | |||
招标内容 | (一)圩镇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包含圩镇现状道路基础设施提升约26300平方米,其中车行道路面白改黑17000平方米,沿街慢行空间提升9300平方米,道路两侧配置交通管理类、信息服务类、公共休闲类、市政设施类设施;新建滨河道路基础设施,道路全长约270米,包含新建车行道,新建人行道,配套道路设施若干; (二)圩镇配套排水管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新建雨水支管1360米,新建雨水主管260米,相关管坑路面结构开挖及修复工程约7400平方米; (三)沿江公共空间建设工程,包含新建滨江步道约280米,具体包括铺地建设、防护栏杆、照明等内容;改建滨江29多功能场地及周边环境约3000平方米包括铺地建设、照明、配套设施等内容; (四)圩镇沿街建筑风貌整治建设,包含建筑立面整治(不含店招约48栋,店招提升约900米; (五)镇村融合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包含村巷道提升4400平方米,建筑修缮15栋、围墙等若干。 | |||
工期(交货期) | 本招标项目招标工期为120个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 | 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施工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公布,各投标人应自行下载。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2.2 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3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3.相关人员要求 3.1拟派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住建部门印发的在使用有效期内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2023〕469号)文件精神,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同时均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专业市政类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3.3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C证),且不少于1 人。 3.4投标人(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与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4.禁止投标条款: 4.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2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1乳源瑶族自治县桂头镇人民政府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 2皓均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为本招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3广东方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本招标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 4广东中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单位 5韶关中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其他要求 省外企业及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均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www.gdzwfw.gov.cn/ztbjg-portal/#/index ; 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由投标人自行在平台网站下载。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09月29日20时00 分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29日09时3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29日09时30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按照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韶关市) 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0月29日0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开标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乳源分中心 地址: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北环中路乳源农旅特色小镇政务服务大厅4号楼3楼(京港澳高速乳源收费站路口旁,具体房间号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 |
发布公告媒介 |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www.gdzwfw.gov.cn/ztbjg-portal/#/index ; 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 |||
招标人 | 乳源瑶族自治县桂头镇人民政府 | 联系地址 | 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桂头镇拥军路1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韶关中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韶关市工业西路26号山水华府旭月园1栋8层802房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监督机构 | 乳源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1-5360992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相关附件
- 附件名称 1
(招标文件)桂头镇典型镇培育—镇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9.29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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