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白云二线下穿机场路隧道工程第三方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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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广州市 | 采购单位 | 广州地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建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白云二线下穿机场路隧道工程第三方监测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 白云二线下穿机场路隧道工程第三方监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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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白云二线下穿机场路隧道工程第三方监测招标公告 | ||
性质 | 正常 |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018-440111-48-01-828866 | ||
投资项目名称 | 白云二线下穿机场路隧道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白云二线下穿机场路隧道工程第三方监测 | ||
标段(包)名称 | 白云二线下穿机场路隧道工程第三方监测招标公告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白云二线和机场路的交叉点 | ||
资金来源 | 市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自市财政资金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第三方监测服务范围:监测内容包括明挖基坑监测(支护桩顶部水平位移、支护桩顶部竖向位移、支护桩/土体深层水平位移、支撑轴力、地下水位、立柱沉降、明挖段地表沉降)、顶管监测(顶管周边地表沉降、顶管结构收敛、周边建筑物监测(沉降、倾斜、裂缝)、周边构筑物监测(周边管线、箱涵)、机场高速监测(桥墩倾斜、桥墩沉降、裂缝、桥梁普查)、地铁既有线人工监测(沉降、位移)、地铁既有线自动化监测(十二号线区间及车站轨行区自动化监测、十四号线区间及车站轨行区自动化监测)、机场高速专项监测(盖梁应力自动化监测、桥墩应力自动化监测、桥墩倾斜、桥墩沉降、裂缝、桥梁普查)、地铁保护专项监测(十二号线区间及车站轨行区自动化监测、十四号线区间及车站轨行区自动化监测、沉降、位移)。具体内容以项目清单设计图纸及有关规范要求为准。 服务范围除以上监测工作外,还包括: (1)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监测工作的沟通协调;及时出具监测数据、成果,确保监测工作不影响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2)在进行监测工作的过程中,应做好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甲方等单位的协调工作。 | ||
招标内容 | 白云二线下穿机场路隧道工程第三方监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云二线下穿机场路隧道工程 已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穗发改投批[2022]133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项目代建单位为广州地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地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三方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白云二线下穿机场路隧道工程第三方监测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广州市白云区白云二线和机场路的交叉点,节点新增白云二线东西向(双向4车道)下沉式隧道以及地面灯控交叉口,路线呈西东走向,西顺接白云二线项目(棠新路-机场路),下穿机场路,东接齐富路,并对白云二线约770米升级改造。其中隧道全长580米(暗埋段长度225米,敞口段长度355米);其中约58.5m为隧道顶管段,约49m隧道范围需与地铁12号线新市墟站暗埋结构合建,约250m隧道范围需预留地铁12号线区间段实施空间),主线双向四车道,辅道为双向四车道。道路等级属于城市主干道,红线标准段宽50m,主线隧道设计时速50千米/小时,地面辅道设计速度30千米/小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隧道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疏解工程、管线迁改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等。 工程建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白云二线和机场路的交叉点 2.2招标范围 第三方监测标段划分:1个标段 第三方监测服务范围:监测内容包括明挖基坑监测(支护桩顶部水平位移、支护桩顶部竖向位移、支护桩/土体深层水平位移、支撑轴力、地下水位、立柱沉降、明挖段地表沉降)、顶管监测(顶管周边地表沉降、顶管结构收敛、周边建筑物监测(沉降、倾斜、裂缝)、周边构筑物监测(周边管线、箱涵)、机场高速监测(桥墩倾斜、桥墩沉降、裂缝、桥梁普查)、地铁既有线人工监测(沉降、位移)、地铁既有线自动化监测(十二号线区间及车站轨行区自动化监测、十四号线区间及车站轨行区自动化监测)、机场高速专项监测(盖梁应力自动化监测、桥墩应力自动化监测、桥墩倾斜、桥墩沉降、裂缝、桥梁普查)、地铁保护专项监测(十二号线区间及车站轨行区自动化监测、十四号线区间及车站轨行区自动化监测、沉降、位移)。具体内容以项目清单设计图纸及有关规范要求为准。 服务范围除以上监测工作外,还包括: (1)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监测工作的沟通协调;及时出具监测数据、成果,确保监测工作不影响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2)在进行监测工作的过程中,应做好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甲方等单位的协调工作。 第三方监测服务期限:暂定16 个月,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为止,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注:地铁十二号线、十四号线轨行区拟三权移交运营时间为2025年2月底,具体时间以实际移交为准) 第三方监测服务阶段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监测总体技术要求 第三方监测服务最高投标限价:376.4389万元 2.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4招标失败的情况 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则重新组织招标;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具备相应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测能力。 3.1.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要求:(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2)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和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 3.1.2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200万的监测业绩。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合同关键页、经业主认可的监测总结报告或其他相关完工证明材料。 如果上述资料未能清晰反映实施单位、时间、合同金额、项目类型等有关特征及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由建设单位出具的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技术服务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相关完工证明材料文件为准。 3.1.3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3.2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之一,此《投标人声明》应同时作为投标函中资格审查资料的组成部分。 3.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分别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3.3.4投标人自2022 年1月1日(自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2年)至今未因检(监)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监)测数据、出具虚假检(监)测报告被各级建设、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在《投标人声明》中承诺) 3.3.5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交易系统比对结果为准)。 3.3.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需提供网页截图)。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9月28日00时00分至2024年10月1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http//www.gzggzy.cn)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方法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B)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8日 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备用光盘/U盘递交时间:2024年10 月18日8时45分——2024 年10月18 日9时00分(备注:填写时间为投标截止前15分钟开始递交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投标文件备用光盘/U盘递交地点: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6室 5.2 (B)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采取电子投标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5.3(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网址:http://www.gzmtr.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网址:http://zbtb.gd.gov.cn ) 、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 网 址 :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发布招标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 2024年9月28日00时00分; 发布招标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 2024年10月18日9时00分;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地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广华北路13号 1238号万胜广场A座20-26层 邮 编: 510330 邮 编: 511400 联系人: 梅工 联系人: *** 电 话:*** 电 话: 020-84620110 8.关于异议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出;尚未登记注册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在规定的异议答复期限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依法作出答复、发布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 (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当场作出答复,并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如实记录。参加现场开标会的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在规定的异议答复期限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出;尚未登记注册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在规定的异议答复期限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依法作出答复、发布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 (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当场作出答复,并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如实记录。参加现场开标会的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在规定的异议答复期限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20-26层 联系人:梅工 电话: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23号四楼 电话:020-36501759 附件: 一、投标人声明 2024年9月27日 附件一: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 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本公司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本公司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2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监)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监)测数据、出具虚假检(监)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 注 :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九、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工期(交货期) | 480 |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376.4389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要求:(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2)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和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 200万的监测业绩。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合同关键页、经业主认可的监测总结报告或其他相关完工证明材料。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09-28 00: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0-18 09:00: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0-18 09:0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方式 | 现场开标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4-10-18 09:00:00 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16开标室 |
公告发布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广州地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座20-26层 |
招标人联系人 | 梅工 | 联系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建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广华北路东华花园13号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 | 联系电话 | 020-36501759 |
发布责任人 | 广州建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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