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设备租赁分公司2024年度运输车辆框架采购(二次采购)-询价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设备租赁分公司2024年度运输车辆框架采购(二次采购)-询价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清远市 | 采购单位 | 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设备租赁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清远市凯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设备租赁分公司2024年度运输车辆框架采购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设备租赁分公司2024年度运输车辆框架采购(二次采购)
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设备租赁分公司2024年度运输车辆框架采购(二次采购)(项目编号:CG-2024-069-2)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设备租赁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
二、项目概况
2.1 采购人: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设备租赁分公司
2.2 采购代理机构:清远市凯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3 项目名称: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设备租赁分公司2024年度运输车辆框架采购(二次采购)
2.4 项目编号:CG-2024-069-2
2.5 项目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按需方指定的交车地点
2.6 项目类别:物资类
2.7 项目类型:框架采购
2.8 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2.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采购范围
3.1 标的物清单及标段划分情况:
序号 | 标段 名称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 (万元) | 成交入围数量 | 最高报价 费率 | 分配比例 | 保证金 (万元) |
1 | / | 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设备租赁分公司2024年度运输车辆框架采购(二次采购) | 400 | 1 | 100% | 100% | 不收取 |
(1)产品报价为含税价(机动车含税13%,上牌等综合服务费税率按国家规定的最高税率;),本次招标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所需产品的含车辆本体、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试验检验、技术资料、技术配合、技术服务、培训服务、指导安装、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售后服务和出厂检验、包装、运输、保险、税费等费用。 (2)产品质量满足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详见附件。 (3)最终供货地点、数量以项目落地实际需求为准。 (4)预算金额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采购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
3.2 本次采购不划分标段。
3.3 采购范围:对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设备租赁分公司2024年度运输车辆框架进行采购。
3.4 供货期:采购需求单位下订单后供货(供货时间不超过20个日历日,以报价文件承诺时间为准),具体以工程项目实际供货要求为准。
3.5 框架协议有效期: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在概算金额基础上,实际采购金额允许浮动比例为±20%,如协议期未满,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概算金额上限时,应提前终止框架协议。协议期届满,中标人实际采购金额在概算金额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实际采购金额未达到概算金额下限的,应延长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金额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3.6 框架协议履约期:对于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将依法追究投标人责任。当出现下列情况时,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实行处罚:
(1)中标人出现拒签合同、不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按合同要求供货、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况,按照供应商失信管理进行扣分处理。中标人应在收到订单合同后4小时内盖章确认是否接单,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按此条款接单达到两次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该供应商当年履约评价为不及格,并取消其一年内在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项目投标资格。
(2)供应商在框架合同有效期内因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及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有关物资和供应商管理规定,被取消中标资格的,除有特殊采购需求情形外,自被取消中标资格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动终止,招标人不再与其签订新的订单合同或发出新的订单,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剩余份额=预测采购量-实际采购量)将平摊至其他供应商,其他供应商的预测采购量相应增加。如为一家入围启动新一轮框架招标。
(3)当所有中标人均无法满足供货要求放弃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本次框架招标结果,并同时启动新一轮框架招标。
3.7 框架协议应用范围:本项目由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设备租赁分公司作为采购人完成采购工作,项目实施工作将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设备租赁分公司完成。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下属各企业以项目投资方同意且符合项目实际需要为前提,可以参照适用本次招标的结果实施采购。本项目将由实施单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结算相关费用。(下属各企业需报诚创公司市场部审批后实施)。
3.8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
2 | 在南方电网公司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完成注册。 |
3 |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页邮箱发送版报告或网页截图)。 |
4 | 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页邮箱发送版报告或网页截图)。 |
5 |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
6 | 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控股与被控股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管理与被管理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
7 | 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违规违法行为,在项目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承包商资信档案记录中没有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
8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提供自有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租赁地址不要求与营业执照一致)。 |
2 | 提供由国家权威部门相关标的物生产许可证明。 |
3 | 报价人应具备供应所投标的物的相关许可、专业技术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员工队伍,如需制造商提供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的,需提供制造商的承诺及证明文件。 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与报价时以制造商为准。 报价人若为代理商,需要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代理证书或者合同。 同一生产厂家接受多个代理商参与报价,具体规则详见评标办法(代理商需按要求提交生产厂家相关资料)。 |
4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提供2021-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提供,代理商或制造商的证明材料均可。 |
5 | 业绩要求:近 3 年(投标截止日期前 36 个月)具有所投物资品类至少 1 份同类或高于标的物等级的产品供货业绩,供货业绩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业绩证明表,并需附上供货合同关键内容页面、与合同对应的发票作为支撑材料。 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提供,代理商或制造商的证明材料均可。 |
6 | 技术要求:报价单位需提供报价产品的参数、车辆及配件清单,填写《技术差异表》(与采购方技术要求无差异的填写“无差异”),评标委员会通过审查《技术差异表》及报价产品资料,如发现报价产品不满足采购方技术要求的,则不通过符合性审查。 |
五、询价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09月27日17时00分00秒至2024年09月30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按时购买并下载询价文件、图纸(如有)。(电子版询价文件下载路径:购标管理-文件下载)。
5.2 询价文件工本费用及注意事项
(1)询价文件(电子文件)每套(按标段)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通过(公对公)电汇或转账方式缴交,售后不退。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报价人名称一致,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款项汇到收款账户,并在汇款用途栏中准确填写如下信息:CG-2024-069-2+询价文件工本费。
(2)已汇款的报价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上传电汇凭证扫描件,并填写电子邮箱(收取询价文件工本费电子发票)。待采购代理机构审核确认后方可在文件发售结束时间前下载电子版询价文件(必须在文件获取结束时间前下载询价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文件而影响报价)。
为不影响询价文件工本费确认,建议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提交。
(3)同一报价单位报名同一项目的多个标段,可一并缴交询价文件工本费。如报名多个项目的,则不能合并支付。
(4)报价人在平台中提交购买询价文件订单时请正确填写开具增值税发票信息。如因报价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开具正确的增值税发票,责任由报价人承担。
(5)询价文件收款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清远市凯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清远市建行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4001760301053004129
5.3 供应商注册、审核及CA办理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报价者,需先行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网址:https://ecsg.com.cn),如使用电子印章请办理供应商CA数字证书。注册审批通过后报价人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进行购买询价文件,详见“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投标人投标指引”。
投标人登记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4(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注:为避免耽误询价文件购买及报价,请在询价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3天完成此项内容。
六、询价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为全电子化招投标,报价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报价人应按询价文件规定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报价文件。
6.2 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
报价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09月27日17时00分00秒。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9日09时00分00秒。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
6.3 报价文件均以标段(如有)为单位递交。
6.4 未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下载询价文件的潜在报价人将不得参与报价。
6.5 未按要求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制作或上传报价文件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6.6 报价文件不予受理情况:见询价文件要求。
6.7 重要提醒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项目对投标人在询价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过程中产生的计算机硬件特征码严格重查。投标人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询价工作组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1)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2)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3)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媒介为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设备租赁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二路28号江滨大厦
业务联系人:******。
技术联系人:何工0763-3485626。
采购代理机构:清远市凯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桥北路104号凤城电力村14栋二楼市场部
联系人:***
联系电话:0763-3300899或0763-3300669(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九、异议
9.1 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不是业务咨询电话):0763-3461785
温馨提醒:项目业务问题、澄清问题与异议流程、电话不同,请各投标人按照本项目要求辨别问题属性后再根据公告“业务咨询方式”拨打相应电话,如遇澄清疑问请按照项目文件要求将问题提交至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9.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9.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限内在现场或通过系统质疑环节提出;
(4)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9.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投标人,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9.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视情节处没收投标保证金,限制一定时期内不得参加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及招标单位所组织招投标活动等的处罚。
十、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63-3461785
采购人: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设备租赁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清远市凯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27日
附件:异议书(模板)
×××××××项目的异议书
异议提出日期:××××年××××月××××日
异议提出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公司章) | |||
联系邮箱 | 联系电话 | |||
异议对象 | ||||
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 ||||
相关请求及主张 | ||||
相关证明材料 有效线索和 |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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