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关于公开征集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和美乡村特色村创建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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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清远市 | 采购单位 | 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和美乡村特色村创建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为做好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和美乡村特色村创建项目,确保在项目招标过程中公平、公正、公开,经研究决定,本次招标代理机构采用择优选取,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招标代理机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单位: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人民政府
二、招选数量:1家
三、招选设计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和美乡村特色村创建项目
2.项目预算:307.29万元(以连南财审中心最终审定为准)。
四、受聘招标代理机构工作内容
对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和美乡村特色村创建项目进行招标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1.编制公开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助合同签订等事宜;
2.认真做好招标全过程的各项记录,及时整理招标过程的所有资料文件,装订成册,并于招标工作完成15天内,向委托人移交全套完整的资料;
3.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委托人的要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编制要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准确,不生产歧义;招标文件编制工作必须在委托人提供资料后7天内完成。代理单位必须确保招标文件编制的质量;
4.辅助委托方招标的其他各项工作;
5.委托方指令或者要求的其它和招标事项相关的工作;
6.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规范性文件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需要完成的工作。
五、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2.申请人必须是在清远市建设行业市场监管和诚信管理网招标代理板块名录登记等级达到 B 级或以上的;
3.提交公司在清远市内近三年的招标业绩清单及内容;
4.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资料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如提交虚假材料及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后,将取消其参选资格,并向行政主管部门及征信管理机构通报。
六、申请文件内容及报名要求
1.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营业执照复印件;清远市建设行业市场监管和诚信管理网招标代理板块名录登记等级截图;清远市近三年招标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资料应密封,申请单位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有虚假的情况,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2.报名要求:报名申请材料装订成册,封面及每页均加盖单位公章,用不透明密封袋密封完整。
3.报名方式:仅接受现场递交报名申请资料。
七、递交申请文件时间
2024年9月27日-2024年9月30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八、递交申请文件方式
1.递交地点: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人民政府四号办公区2楼乡村振兴办公室
2.联系人:梁主任
3.联系方式:0763-8471942
九、投标单位评审及中标单位的确定方式
申请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后,招标人根据各申请人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核,在所有申请文件中择优选取3家进行摇珠方式选取。摇珠选取前,招标人将通过电话通知或书面通知等形式通知申请人到场参与摇珠选取会议,被通知的申请人必须于摇珠选取会议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签到。若被通知的申请人在摇珠选取会议截止时间前未到达指定地点签到,则视为自动放弃。
十、其他:
1.招标代理费计价及支付:按相关代理费率标准计算(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和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5)299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工程类”计算,以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
2.组织单位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
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6日
一、招标单位: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人民政府
二、招选数量:1家
三、招选设计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和美乡村特色村创建项目
2.项目预算:307.29万元(以连南财审中心最终审定为准)。
四、受聘招标代理机构工作内容
对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和美乡村特色村创建项目进行招标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1.编制公开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助合同签订等事宜;
2.认真做好招标全过程的各项记录,及时整理招标过程的所有资料文件,装订成册,并于招标工作完成15天内,向委托人移交全套完整的资料;
3.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委托人的要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编制要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准确,不生产歧义;招标文件编制工作必须在委托人提供资料后7天内完成。代理单位必须确保招标文件编制的质量;
4.辅助委托方招标的其他各项工作;
5.委托方指令或者要求的其它和招标事项相关的工作;
6.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规范性文件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需要完成的工作。
五、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2.申请人必须是在清远市建设行业市场监管和诚信管理网招标代理板块名录登记等级达到 B 级或以上的;
3.提交公司在清远市内近三年的招标业绩清单及内容;
4.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资料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如提交虚假材料及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后,将取消其参选资格,并向行政主管部门及征信管理机构通报。
六、申请文件内容及报名要求
1.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营业执照复印件;清远市建设行业市场监管和诚信管理网招标代理板块名录登记等级截图;清远市近三年招标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资料应密封,申请单位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有虚假的情况,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2.报名要求:报名申请材料装订成册,封面及每页均加盖单位公章,用不透明密封袋密封完整。
3.报名方式:仅接受现场递交报名申请资料。
七、递交申请文件时间
2024年9月27日-2024年9月30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八、递交申请文件方式
1.递交地点: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人民政府四号办公区2楼乡村振兴办公室
2.联系人:梁主任
3.联系方式:0763-8471942
九、投标单位评审及中标单位的确定方式
申请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后,招标人根据各申请人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核,在所有申请文件中择优选取3家进行摇珠方式选取。摇珠选取前,招标人将通过电话通知或书面通知等形式通知申请人到场参与摇珠选取会议,被通知的申请人必须于摇珠选取会议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签到。若被通知的申请人在摇珠选取会议截止时间前未到达指定地点签到,则视为自动放弃。
十、其他:
1.招标代理费计价及支付:按相关代理费率标准计算(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和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5)299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工程类”计算,以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
2.组织单位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
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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