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广宁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广宁县“粤美县城”新型城镇化研究及城市空间优化提升设计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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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肇庆市 | 采购单位 | 广宁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广宁县"粤美县城"新型城镇化研究及城市空间优化提升设计编制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采购计划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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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金额 | ***.000000 | ||
预算金额单位 | 元 | ||
采购品目名称 | |||
项目经办人 |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概况
广宁县“粤美县城”新型城镇化研究及城市空间优化提升设计编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1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QL20240905CG
项目名称:广宁县“粤美县城”新型城镇化研究及城市空间优化提升设计编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28,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广宁县“粤美县城”新型城镇化研究及城市空间优化提升设计编制):
采购包预算金额:2,028,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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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 广宁县“粤美县城”新型城镇化研究及城市空间优化提升设计编制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028,000.00 | -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80天内完成(具体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以下其中一项有效材料即可:1、针对该项作出承诺,并加盖公章(格式可参照公告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以下其中一项有效材料即可:1、针对该项作出承诺,并加盖公章(格式可参照公告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2、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以下其中一项有效材料即可:1、针对该项作出承诺,并加盖公章(格式可参照公告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2、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针对该项作出承诺,并加盖公章(格式可参照公告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2、参照投标/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备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宁县“粤美县城”新型城镇化研究及城市空间优化提升设计编制)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或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按投标/响应承诺函相关内容承诺。
(3)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方)应具备自然资源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资质 。(注:若属于因国家资质管理政策或程序原因,相关资质到期未换证的单位,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供应商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4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证明材料。组成联合体的供应商必须签订《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格式参考响应文件格式),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9月26日 至 2024年10月0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1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https://gdgpo.czt.gd.gov.cn)系统内上传提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0月1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https://gdgpo.czt.gd.gov.cn)系统线上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系统通过“新供应商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投标(响应)文件解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宁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
地 址:广宁县南街街道城西开发区县自然资源局二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肇庆市端州区117区明信路1号祥和居16栋首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2024年09月26日
相关附件:
广宁县“粤美县城”新型城镇化研究及城市空间优化提升设计编制磋商文件(2024092605).zip
资格条件承诺函.docx
肇庆市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指标体系(采购代理机构).docx
委托代理协议.pdf
相关附件
- 附件名称 1
资格条件承诺函.docx - 附件名称 2
委托代理协议.pdf - 附件名称 3
广宁县“粤美县城”新型城镇化研究及城市空间优化提升设计编制磋商文件(2024092605).zip - 附件名称 4
肇庆市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指标体系(采购代理机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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