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续租商事主体全程电子化智能化申报平台项目运维及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续租商事主体全程电子化智能化申报平台项目运维及设备租赁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汕头市 | 采购单位 |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誉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续租商事主体全程电子化智能化申报平台项目运维及设备租赁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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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新誉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续租商事主体全程电子化智能化申报平台项目运维及设备租赁(项目编号:XYZX-FW20240913)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n\n一、项目编号:XYZX-FW20240913
\n\n二、项目名称:续租商事主体全程电子化智能化申报平台项目运维及设备租赁
\n\n三、项目基本情况:
\n\n1、标的名称:续租商事主体全程电子化智能化申报平台项目运维及设备租赁
\n\n2、项目预算金额:***.00元
\n\n3、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00元,其中运维部分最高限价为332400.00元,租赁部分最高限价为421800.00元,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仅对项目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
\n\n4、服务期限: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n\n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n\n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n\n(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n\n(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响应)时须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则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n\n(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响应)时须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则须提供2023年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应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4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则须提供单位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应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n\n(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n\n(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响应)时须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则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n\n2、投标人须符合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n\n(1)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n\n(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人应在《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n\n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n\n六、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n\n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
\n\n七、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n\n八、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4年9月26日起至2024年10月8日期间(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新誉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123号广海大厦402之2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n\n九、获取招标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须加盖公章):
\n\n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n\n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
\n\n3、《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n\n注: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n\n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24年10月16日上午10时0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投标文件)
\n\n十一、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123号广海大厦402之2
\n\n十二、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6日上午10时00分
\n\n十三、开标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123号广海大厦402之2
\n\n十四、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n\n十五、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财经报网、新誉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
\n\n十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n\n1、招标人联系方式:
\n\n招标人名称: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n\n招标人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金砂东路151号
\n\n招标人联系人:***
\n\n招标人联系电话:***
\n\n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n\n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新誉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n\n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123号广海大厦402之2
\n\n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n\n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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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n\n新誉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n\n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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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新誉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续租商事主体全程电子化智能化申报平台项目运维及设备租赁(项目编号:XYZX-FW20240913)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n\n一、项目编号:XYZX-FW20240913
\n\n二、项目名称:续租商事主体全程电子化智能化申报平台项目运维及设备租赁
\n\n三、项目基本情况:
\n\n1、标的名称:续租商事主体全程电子化智能化申报平台项目运维及设备租赁
\n\n2、项目预算金额:***.00元
\n\n3、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00元,其中运维部分最高限价为332400.00元,租赁部分最高限价为421800.00元,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仅对项目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
\n\n4、服务期限: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n\n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n\n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n\n(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n\n(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响应)时须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则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n\n(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响应)时须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则须提供2023年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应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4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则须提供单位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应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n\n(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n\n(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响应)时须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则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n\n2、投标人须符合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n\n(1)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n\n(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人应在《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n\n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n\n六、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n\n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
\n\n七、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n\n八、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4年9月26日起至2024年10月8日期间(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新誉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123号广海大厦402之2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n\n九、获取招标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须加盖公章):
\n\n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n\n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
\n\n3、《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n\n注: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n\n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24年10月16日上午10时0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投标文件)
\n\n十一、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123号广海大厦402之2
\n\n十二、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6日上午10时00分
\n\n十三、开标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123号广海大厦402之2
\n\n十四、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n\n十五、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财经报网、新誉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
\n\n十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n\n1、招标人联系方式:
\n\n招标人名称: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n\n招标人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金砂东路151号
\n\n招标人联系人:***
\n\n招标人联系电话:***
\n\n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n\n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新誉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n\n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123号广海大厦402之2
\n\n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n\n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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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n\n新誉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n\n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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