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一期消防设施维修项目校内比选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一期消防设施维修项目校内比选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广州市 | 采购单位 | 华南理工大学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一期消防设施维修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政府采购分散限额标准以下采购实施细则》,华南理工大学现就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一期消防设施维修项目组织校内比选活动,选定供应商,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SCUT-GC-20240013
2.项目名称: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一期消防设施维修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580,000.00元,采购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580,000.00元。
4.项目基本情况及采购内容
(1)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兴业大道东777号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内。
(2)工期要求:开工令发出后100日历天内。
(3)项目规模: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一期工程于2019年建设完成投入使用,建设总建筑面积约50万平方米,包括T公共实验楼、S1学生宿舍(一期)、地块A、地块B、地块C、地块D、地块E、设备区8个功能组团地块,本项目需对广州国际校区一期工程消防设施进行更新及维护。
(4)采购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校区一期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含消防广播、消防电话、消防电源)、消防供水系统、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消防预作用系统、消防细水雾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消防防排烟系统(包括送风及排烟系统)、防火卷帘系统、大空间消防水炮、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电气火灾报警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设施设备以及建筑灭火器材进行更新及维护。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合格供应商的要求
1.在华南理工大学工程与服务采购交易系统中完成本项目的登记手续;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表》);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在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 “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任何联合体方式响应,不接受备选方案;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①供应商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②供应商均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须在本企业注册;
④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⑤关于联合体:无。
备注:
a.分公司不得使用总公司的施工资质对本项目进行响应,否则将被视为不满足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b.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
供应商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供应商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c.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供应商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供应商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响应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评审结束后,若该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供应商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d.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e.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f.资格审查由采购人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将对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反映供应商合格条件的资格审查文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的资审资料须内容齐全(包括各证件的年检页或有效期页面),并确保各项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三、采购文件获取
1.获取方式:供应商点击公告右上方“我要登记”按钮,登录华南理工大学工程与服务采购交易系统,并在对应拟响应项目办理登记后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现场登记及获取采购文件和相关采购资料。
2.获取时间:2024年09月25日至2024年10月08日17时00分00秒
四、响应文件递交、开启及其它注意事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9日 09时00分。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拟参与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应通过华南理工大学工程与服务采购交易系统递交电子响应文件(若因系统问题导致系统无法正常递交或解密响应文件,经采购人确认后,供应商可通过其它方式或其它约定的时间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响应本项目采购前,须登录华南理工大学工程与服务采购交易系统完成本项目的网上登记手续。相关操作详见:网站平台服务》操作手册中的“华南理工大学工程与服务采购交易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若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协助:
【广咨平台操作指引】热线电话:400-9030-870, 网站客服QQ:2136118347;
【标信通APP移动CA及电子签章】客服热线:400-658-7878;
【广咨平台技术支持】QQ群:415893172,服务QQ:1592177016
注:(1)拟参与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尚未在平台注册的,请根据网站指引填报相关资料并经平台审核后可完成注册手续,相关操作详见网站平台服务》操作手册中的“华南理工大学工程与服务采购交易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请拟参与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预留充足的时间(至少1个工作日)完成注册和响应文件提交的工作,以免影响供应商正常参与本项目采购的响应工作,因此产生的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与华南理工大学工程与服务采购交易系统的采购项目响应需使用CA认证,供应商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平台服务》操作手册中的CA办理指南。
3.响应文件的开启: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启响应文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采购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供应商代表登录系统开标大厅进行签到(若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进行签到的,且未提出任何说明,系统将默认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确认签到),在响应截止时间后,供应商通过华南理工大学工程与服务采购交易系统对已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使用标信通APP移动CA进行解密。一般解密时间为30分钟(具体时间以采购人设置为准),供应商须在指定时间内解密完毕,并在解密完成且收到系统下发的开标一览表后5分钟内对开标一览表中的信息进行确认,若供应商未在指定时间内确认信息的,且未提出任何说明,系统将默认供应商对开标一览表中的信息确认无异议,此后采购人不再接受供应商对该环节信息的任何质疑。信息确认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已顺利开启,并由交易系统递交至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五、采购人信息:
1.名称:华南理工大学
2.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南理工大学物资大楼二楼招标中心,邮编:510640
3.采购项目联系人:***
4.项目咨询电话:***
5.质疑及服务监督电话:020-87112881(王老师)
华南理工大学招标中心
2024年09月25日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SCUT-GC-20240013
2.项目名称: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一期消防设施维修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580,000.00元,采购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580,000.00元。
4.项目基本情况及采购内容
(1)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兴业大道东777号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内。
(2)工期要求:开工令发出后100日历天内。
(3)项目规模: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一期工程于2019年建设完成投入使用,建设总建筑面积约50万平方米,包括T公共实验楼、S1学生宿舍(一期)、地块A、地块B、地块C、地块D、地块E、设备区8个功能组团地块,本项目需对广州国际校区一期工程消防设施进行更新及维护。
(4)采购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校区一期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含消防广播、消防电话、消防电源)、消防供水系统、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消防预作用系统、消防细水雾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消防防排烟系统(包括送风及排烟系统)、防火卷帘系统、大空间消防水炮、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电气火灾报警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设施设备以及建筑灭火器材进行更新及维护。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合格供应商的要求
1.在华南理工大学工程与服务采购交易系统中完成本项目的登记手续;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表》);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在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 “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任何联合体方式响应,不接受备选方案;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①供应商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②供应商均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须在本企业注册;
④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⑤关于联合体:无。
备注:
a.分公司不得使用总公司的施工资质对本项目进行响应,否则将被视为不满足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b.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
供应商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供应商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c.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供应商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供应商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响应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评审结束后,若该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供应商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d.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e.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f.资格审查由采购人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将对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反映供应商合格条件的资格审查文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的资审资料须内容齐全(包括各证件的年检页或有效期页面),并确保各项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三、采购文件获取
1.获取方式:供应商点击公告右上方“我要登记”按钮,登录华南理工大学工程与服务采购交易系统,并在对应拟响应项目办理登记后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现场登记及获取采购文件和相关采购资料。
2.获取时间:2024年09月25日至2024年10月08日17时00分00秒
四、响应文件递交、开启及其它注意事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9日 09时00分。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拟参与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应通过华南理工大学工程与服务采购交易系统递交电子响应文件(若因系统问题导致系统无法正常递交或解密响应文件,经采购人确认后,供应商可通过其它方式或其它约定的时间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响应本项目采购前,须登录华南理工大学工程与服务采购交易系统完成本项目的网上登记手续。相关操作详见:网站平台服务》操作手册中的“华南理工大学工程与服务采购交易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若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协助:
【广咨平台操作指引】热线电话:400-9030-870, 网站客服QQ:2136118347;
【标信通APP移动CA及电子签章】客服热线:400-658-7878;
【广咨平台技术支持】QQ群:415893172,服务QQ:1592177016
注:(1)拟参与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尚未在平台注册的,请根据网站指引填报相关资料并经平台审核后可完成注册手续,相关操作详见网站平台服务》操作手册中的“华南理工大学工程与服务采购交易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请拟参与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预留充足的时间(至少1个工作日)完成注册和响应文件提交的工作,以免影响供应商正常参与本项目采购的响应工作,因此产生的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与华南理工大学工程与服务采购交易系统的采购项目响应需使用CA认证,供应商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平台服务》操作手册中的CA办理指南。
3.响应文件的开启: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启响应文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采购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供应商代表登录系统开标大厅进行签到(若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进行签到的,且未提出任何说明,系统将默认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确认签到),在响应截止时间后,供应商通过华南理工大学工程与服务采购交易系统对已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使用标信通APP移动CA进行解密。一般解密时间为30分钟(具体时间以采购人设置为准),供应商须在指定时间内解密完毕,并在解密完成且收到系统下发的开标一览表后5分钟内对开标一览表中的信息进行确认,若供应商未在指定时间内确认信息的,且未提出任何说明,系统将默认供应商对开标一览表中的信息确认无异议,此后采购人不再接受供应商对该环节信息的任何质疑。信息确认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已顺利开启,并由交易系统递交至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五、采购人信息:
1.名称:华南理工大学
2.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南理工大学物资大楼二楼招标中心,邮编:510640
3.采购项目联系人:***
4.项目咨询电话:***
5.质疑及服务监督电话:020-87112881(王老师)
华南理工大学招标中心
2024年0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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