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佛山市轨道交通局档案库房改造项目(二次)(项目编号:GDZC-24JC109)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佛山市轨道交通局档案库房改造项目(二次)(项目编号:GDZC-24JC109)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佛山市 | 采购单位 | 佛山市轨道交通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佛山市轨道交通局档案库房改造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轨道交通局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佛山市轨道交通局档案库房改造项目(二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1.名称与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轨道交通局档案库房改造项目(二次)
(2)采购项目编号:GDZC-24JC109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140,0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响应时应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者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允许供应商提供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参与项目投标。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1)失信被执行人;2)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采购代理机构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2)响应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磋商文件中关于以联合体参与响应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条款约定不适用)。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9月30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金方式购买,仅限银行汇款方式购买,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0元。
(3)银行汇款方式注意事项如下:
1)供应商必须以与其名称相一致的对公账户进行汇款;
2)汇款或转账凭证上请注明的信息:109+单位名称。
3)收款账户(非保证金交纳账号)信息:
须按磋商文件售价以汇款存入以下账户:
户名: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账号:392060100100155323
咨询电话:***。
(4)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线上获取
线上获取方式:将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供的资料作为邮件附件,按以下邮件主题格式发送至购买采购文件的邮箱,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供应商信息后即完成获取采购文件,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提供可编辑的采购文件电子文件(不含纸质版)。
①邮件主题格式:项目名称+报名资料;
②购买采购文件的邮箱:gdzcbm@vip.163.com。
③线上获取采购文件成功后,采购代理机构即向供应商发出可编辑版的采购文件电子文件(不含纸质版)。
④温馨提示:为确认供应商线上购买采购文件是否成功,请供应商在发出邮件后致电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以确认购买采购文件情况。
备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文华北路223号文华荟产业园1号楼5层527号会议室。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0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文华北路223号文华荟产业园1号楼5层527号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s://www.gdzczb.com/)。
3.相关公告在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轨道交通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西路14号
联系人:***;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文华北路223号之一栋5层525、526、527单元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528000 ;电邮:gdzczb@126.com
七、其他说明:
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为单位组织采购项目,按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执行。
发布人: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二○二四年九月二十四日
请自行下载附件: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2024
一、项目概况
1.名称与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轨道交通局档案库房改造项目(二次)
(2)采购项目编号:GDZC-24JC109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140,0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序号 | 采购标的(标的名称)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 参数及要求 | 交货期 | 是否允许 进口产品 |
1 | 佛山市轨道交通局档案库房改造项目 | (项) | 详见第二章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 否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响应时应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者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允许供应商提供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参与项目投标。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1)失信被执行人;2)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采购代理机构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2)响应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磋商文件中关于以联合体参与响应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条款约定不适用)。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9月30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金方式购买,仅限银行汇款方式购买,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0元。
(3)银行汇款方式注意事项如下:
1)供应商必须以与其名称相一致的对公账户进行汇款;
2)汇款或转账凭证上请注明的信息:109+单位名称。
3)收款账户(非保证金交纳账号)信息:
须按磋商文件售价以汇款存入以下账户:
户名: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账号:392060100100155323
咨询电话:***。
(4)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线上获取
线上获取方式:将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供的资料作为邮件附件,按以下邮件主题格式发送至购买采购文件的邮箱,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供应商信息后即完成获取采购文件,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提供可编辑的采购文件电子文件(不含纸质版)。
①邮件主题格式:项目名称+报名资料;
②购买采购文件的邮箱:gdzcbm@vip.163.com。
③线上获取采购文件成功后,采购代理机构即向供应商发出可编辑版的采购文件电子文件(不含纸质版)。
④温馨提示:为确认供应商线上购买采购文件是否成功,请供应商在发出邮件后致电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以确认购买采购文件情况。
备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文华北路223号文华荟产业园1号楼5层527号会议室。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0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文华北路223号文华荟产业园1号楼5层527号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s://www.gdzczb.com/)。
3.相关公告在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轨道交通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西路14号
联系人:***;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文华北路223号之一栋5层525、526、527单元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528000 ;电邮:gdzczb@126.com
七、其他说明:
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为单位组织采购项目,按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执行。
发布人: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二○二四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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