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广州医科大学附属清远医院(清远市人民医院)手术显微镜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清远市 发布日期:2024-09-24

【招标公告】广州医科大学附属清远医院(清远市人民医院)手术显微镜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清远市 采购单位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清远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清远医院(清远市人民医院)手术显微镜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清远医院(清远市人民医院)手术显微镜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14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YC24-ZC058
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清远医院(清远市人民医院)手术显微镜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55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广州医科大学附属清远医院(清远市人民医院)手术显微镜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55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医用光学仪器 手术显微镜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2,55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实际签订期限为准。签订合同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合同设备的供货,到货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免费安装及调试,设备能正常使用的30天内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或提供①2024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②2024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或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或损益)表】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或提供具备相关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医科大学附属清远医院(清远市人民医院)手术显微镜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须为工业。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医科大学附属清远医院(清远市人民医院)手术显微镜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供应商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4)如供应商所投【手术显微镜】为进口产品,而且供应商并非是所投【手术显微镜】的制造商或代理商,须提供所投【手术显微镜】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属于代理商授权的,还须同时提供其自身作为代理商的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9月24日 至 2024年09月29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0月1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线上远程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清远医院(清远市人民医院)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银泉北路3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一路7号附1号凯晴公馆3层0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23日


相关附件: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清远医院(清远市人民医院)手术显微镜项目招标文件(2024092302).zip
附件1:资格承诺函.docx
手术显微镜招标协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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