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清远清新至广州花都高速公路项目新增用地专项咨询服务采购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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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清远市 | 采购单位 | 广东湾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清远清新至广州花都高速公路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清远清新至广州花都高速公路项目新增用地专项咨询服务
项目编号
B441800FAP2RNB4F7A
标段/包名称
清远清新至广州花都高速公路项目新增用地专项咨询服务YDZX标
标段/包编号
B441800FAP2RNB4F7A001
有效起始日期
2024-09-23
有效截止日期
2024-09-27
公告附件
清远清新至广州花都高速公路项目新增用地专项咨询服务招标公告.pdf
附件3-4.docx
清远清新至广州花都高速公路项目新增用地专项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远清新至广州花都高速公路项目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核准[2021]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湾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25%、银行贷款75%,招标人为广东湾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增用地专项咨询服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起于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与汕湛高速相交,总体由北往南经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山塘镇,清城区横荷街、石角镇、龙塘镇,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终于花都区炭步镇,与西二环高速相交后设置匝道与省道S267相接,并预留本项目南延条件。路线总长约53.898km,起点至佛清从高速路段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度34.5m;佛清从高速至终点路段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度42m。全线设计速度采用120km/h,设置主线桥梁29775.3m/45座,其中,特大桥14153.6m/11座,大桥15176.7m/28座,中桥445.0m/6座;桥隧比约55.42%。全线设互通立交12座(其中规划预留2座),设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以及沿线必要的交通附属设施。本项目新增用地约200亩,最终新增用地面积以甲方提供的用地红线为准。
2.2标段划分、招标范围及计划服务期限
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具体如下所示:
标段 | 招标项目 | 招标范围 | 计划服务期限 | 资格审查条件 |
YDZX标 | 新增用地专项咨询服务 | 本次招标共设置1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一)新增用地勘测定界 (二)新增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编制 (三)新增用地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方案编制 (四)新增用地土地征收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 (五)新增用地报批组卷 (六)为取得新增用地批复所必须开展的其他咨询服务 具体工作内容、工作范围及工作量以合同文件及发包人指令为准。 | 暂定20个月 | 资格审查条件详见附录1至附录5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上述第2.2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咨询服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若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2 个;
(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①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以及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非企业性质的投标人或投标人成员不适用),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 投标人须在登记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信息登记,并下载填写《投标登记申请表》,未办理投标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27日,每日9: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选择对应招标项目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填写资料①至③并将其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发至邮箱tzgsqh@126.com。网上投标登记及上述相关资料经招标人确认后,招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资料①至③:
①《投标登记申请表》(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中下载《投标登记申请表》,下载地址:http://www.gzggzy.cn);(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成员各方均需盖章、签名)
②招标文件发放登记表(详见招标公告附件4);
③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 14 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2024年10 月 14 日08时30分至2024年 10 月 14 日0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相应的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交易中心大厅公告。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gdycy.com)上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期间,如某个标段投标登记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依法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网站发布公告延长投标登记时间,在延期投标登记时间内,已投标登记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投标登记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投标登记;(2)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不再招标。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湾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街道狮子湖商务中心三楼
邮 编:511518
电子邮箱:tzgsqh@126.com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0763-3553969
招标人:广东湾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9 月23 日
附件:
1、资格审查条件
2、评标办法
3、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放登记表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体上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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