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佛山行政争议协同化解中心审判家具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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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佛山市 | 采购单位 |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佛山行政争议协同化解中心审判家具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佛山行政争议协同化解中心审判家具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佛山行政争议协同化解中心审判家具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石湖路8号广进商务中心3楼329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佛山行政争议协同化解中心审判家具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QLFSZB-240900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92,482.78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佛山行政争议协同化解中心审判家具采购项目):
采购包1预算金额:1,392,482.78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全部完成。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2)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1)提供投标(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格式一)。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1)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关键页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2)提供投标(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交开户(基本户)许可证扫描件,开户(基本户)许可证已取消的,应提供能体现基本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相关证明;(3)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格式一)。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格式一)。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3)本项目只接受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管理系统《定点采购供应商库》(办公家具类)的供应商报名
4)供应商已完成本项目响应登记并获取磋商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0日至2024年09月2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02:30至0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石湖路8号广进商务中心3楼329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并提供如下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管理系统《定点采购供应商库》(办公家具类)名录内供应商截图等证明文件;(2)购买磋商文件经办人,需提供: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b)如是供应商授权代表,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元):500.00。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4年10月10日09时30分00秒(自响应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响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个日历日)
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石湖路8号广进商务中心3楼329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凤南路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石湖路8号广进商务中心3楼329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0日
佛山行政争议协同化解中心审判家具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石湖路8号广进商务中心3楼329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佛山行政争议协同化解中心审判家具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QLFSZB-240900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92,482.78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佛山行政争议协同化解中心审判家具采购项目):
采购包1预算金额:1,392,482.78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1 | 家具和用具 | 佛山行政争议协同化解中心审判家具采购项目 | 1.00(批) | 详见第二章 | 否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全部完成。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2)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1)提供投标(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格式一)。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1)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关键页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2)提供投标(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交开户(基本户)许可证扫描件,开户(基本户)许可证已取消的,应提供能体现基本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相关证明;(3)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格式一)。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格式一)。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3)本项目只接受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管理系统《定点采购供应商库》(办公家具类)的供应商报名
4)供应商已完成本项目响应登记并获取磋商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0日至2024年09月2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02:30至0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石湖路8号广进商务中心3楼329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并提供如下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管理系统《定点采购供应商库》(办公家具类)名录内供应商截图等证明文件;(2)购买磋商文件经办人,需提供: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b)如是供应商授权代表,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元):500.00。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4年10月10日09时30分00秒(自响应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响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个日历日)
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石湖路8号广进商务中心3楼329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凤南路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石湖路8号广进商务中心3楼329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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