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西村街西湾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修缮项目设计施工单位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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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广州市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西村街道办事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西村街西湾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修缮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广州市荔湾区西村街道办事处将对辖区西湾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进行修缮,现以网上公开询价方式遴选设计施工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报名参加,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西村街道办事处
(二)项目名称:西村街西湾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修缮项目
(三)项目地址及内容:
大岗元北1号,西湾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西湾社区居民议事厅、西湾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修缮,面积约200平方米。主要项目:西湾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居民议事厅、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室内修缮、水电修缮、室外修缮。
二、资金来源及项目定价
(一)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项目定价:项目总预算26万元。(预算包含税金、造价咨询、监理等费用,并需经区财政预算评审、结算评审)
三、投标人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广州市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为广东省人民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注册供应商。
(二)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认定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施工资质;项目负责人必须持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在本企业有一年以上的社保在保记录。
(三)投标人企业信用良好,为2020年以来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纳税信用A级企业。具有有效的企业资信等级证书,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四)业绩要求:报名企业须具有办公用房装修的相关施工经验,并提供2020年来相关项目的业绩证明。
(五)报名企业具有对公账号,2020年1月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查封、冻结、破产的状态,并出具承诺声明。
(六)已按照附件的内容提交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文件资料,并签署投标人声明。
(七)企业认为有需要提供的以证明其经营及综合实力相关证明材料或商务资料。
(八)本次遴选不接受分公司或联合体报名。
(九)项目中选单位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
四、承包方式:
本项目采用包设计、包施工、包材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五、支付方法
项目费用按荔湾区财政相关支付办法支付。项目完工后,按荔湾区财政评审中心审定金额支付项目款项。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4年9月26日止(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参与投标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上述居委会办公用房现场勘测,以制定设计、施工方案。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协和路1号2楼公共服务办公室。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20-26283119。
(三)提交方式:密封提交。投标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用牛皮纸信封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及报名单位全称,信封封口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七、中选单位的确定、通知及相关费用的承担
报名截止后,我单位将根据收到的投标资料进行综合评选。综合得分最高的单位为第一候选单位,以此类推第二、第三候选单位。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候选通知后放弃本次遴选,由第二候选单位递补,以此类推。确定中选单位后,会向其通知,其他未中选单位,我单位将不再另行通知。
各单位参加本次遴选的各项支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制作参选资料、交通、邮递等),均自行承担,我单位将不为本次遴选向任何参选单位支付任何费用。
八、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西村街道办事处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报名时间若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
附件1:投标文件资料清单
附件2: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西村街道办事处
2024年9月19日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西村街道办事处
(二)项目名称:西村街西湾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修缮项目
(三)项目地址及内容:
大岗元北1号,西湾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西湾社区居民议事厅、西湾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修缮,面积约200平方米。主要项目:西湾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居民议事厅、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室内修缮、水电修缮、室外修缮。
二、资金来源及项目定价
(一)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项目定价:项目总预算26万元。(预算包含税金、造价咨询、监理等费用,并需经区财政预算评审、结算评审)
三、投标人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广州市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为广东省人民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注册供应商。
(二)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认定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施工资质;项目负责人必须持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在本企业有一年以上的社保在保记录。
(三)投标人企业信用良好,为2020年以来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纳税信用A级企业。具有有效的企业资信等级证书,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四)业绩要求:报名企业须具有办公用房装修的相关施工经验,并提供2020年来相关项目的业绩证明。
(五)报名企业具有对公账号,2020年1月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查封、冻结、破产的状态,并出具承诺声明。
(六)已按照附件的内容提交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文件资料,并签署投标人声明。
(七)企业认为有需要提供的以证明其经营及综合实力相关证明材料或商务资料。
(八)本次遴选不接受分公司或联合体报名。
(九)项目中选单位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
四、承包方式:
本项目采用包设计、包施工、包材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五、支付方法
项目费用按荔湾区财政相关支付办法支付。项目完工后,按荔湾区财政评审中心审定金额支付项目款项。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4年9月26日止(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参与投标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上述居委会办公用房现场勘测,以制定设计、施工方案。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协和路1号2楼公共服务办公室。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20-26283119。
(三)提交方式:密封提交。投标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用牛皮纸信封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及报名单位全称,信封封口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七、中选单位的确定、通知及相关费用的承担
报名截止后,我单位将根据收到的投标资料进行综合评选。综合得分最高的单位为第一候选单位,以此类推第二、第三候选单位。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候选通知后放弃本次遴选,由第二候选单位递补,以此类推。确定中选单位后,会向其通知,其他未中选单位,我单位将不再另行通知。
各单位参加本次遴选的各项支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制作参选资料、交通、邮递等),均自行承担,我单位将不为本次遴选向任何参选单位支付任何费用。
八、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西村街道办事处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报名时间若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
附件1:投标文件资料清单
附件2: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西村街道办事处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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