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南涌村启新一街道路提升工程等6个项目

所属地区:广东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4-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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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广州市 采购单位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南涌村启新一街道路提升工程等6个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广州市第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南涌村启新一街道路提升工程_南涌村启新一街道路提升工程等6个项目
标段(包)名称 南涌村启新一街道路提升工程等6个项目
公示标题 南涌村启新一街道路提升工程等6个项目
公示类型 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 2024-09-15 00:31:13
公示结束时间 2024-09-19 00:00:00
公示发布时间 2024-09-15 00:31:13

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405-440115-04-01-506756;2405-440115-04-01-109742;2405-440115-04-01-181065;2405-440115-04-01-178279;2405-440115-04-01-851240;2405-440115-04-01-271822
投资项目名称 南涌村启新一街道路提升工程;官坦村兴业路及周边道路提升工程;南涌村第五生产队桥梁建设工程;大稳绿道及周边环境提升工程;石排村南二环桥底运动公园建设工程;东涌镇2024年度村级道路亮化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南涌村启新一街道路提升工程等6个项目
标段(包)名称 南涌村启新一街道路提升工程等6个项目
公示名称 南涌村启新一街道路提升工程等6个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4年9月11日 10时0分
评标情况
本项目评标结果如下: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技术标得分 经济标得分 综合得分
1 广州市第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100 99.98 99.98
2 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100 99.87 99.9
3 广州市市政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99.5 99.92 99.84
4 广州市第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98.5 99.94 99.65
5 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98.45 99.79 99.52
6 广东省建筑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97 99.84 99.27
7 广州市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77.55 98.69 94.46
8 广州市房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72.25 99.86 94.34
9 立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78.25 98.26 94.26
10 肇庆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62.25 99.59 92.12
11 广东泰通建设有限公司 68.5 97.24 91.49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标候选人代码 排名 投标报价 质量承诺 工期(交货期)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广州市第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91440101726804534Q12400.388968(万元)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且争创市级或以上工程优质奖。施工总期:120日历天。其中:①南涌村启新一街道路提升工程:90日历天;②官坦村兴业路及周边道路提升工程:60日历天;③南涌村第五生产队桥梁建设工程:90日历天;④大稳绿道及周边环境提升工程:120日历天;⑤石排村南二环桥底运动公园建设工程:90日历天;⑥东涌镇2024年度村级道路亮化工程: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资格情况: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
潘航州
资质资格:二级建造师
业绩:/
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91440101726804526X22408.378954(万元)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
资格情况: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
黎振敬
资质资格:二级建造师
业绩:/
广州市市政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91440101726804550E32405.723985(万元)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且争创市级或以上工程优质奖120日历天
资格情况: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
白冰
资质资格:二级建造师
业绩:/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吉祥北路1号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何工 联系电话 020-84909912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统筹投资类项目) 联系电话 39910651
联系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E栋3楼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09月15日00时00分 公示结束时间 2024年09月19日00时00分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附件:
相关附件
  • 附件名称 1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 附件名称 2

    评标报告-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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