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广佛(佛冈)产业园便民文体服务中心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所属地区:广东清远市 发布日期: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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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清远市 采购单位 广佛(佛冈)产业园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佛(佛冈)产业园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广佛(佛冈)产业园便民文体服务中心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广州建筑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化明达(福建)地质勘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广佛(佛冈)产业园便民文体服务中心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标段(包)名称 广佛(佛冈)产业园便民文体服务中心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公示标题 广佛(佛冈)产业园便民文体服务中心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公示类型 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 2024-09-11 00:30:19
公示结束时间 2024-09-16 00:30:19
公示发布时间 2024-09-11 00:30:19

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405-441821-11-01-267414
投资项目名称 广佛(佛冈)产业园便民文体服务中心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广佛(佛冈)产业园便民文体服务中心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标段(包)名称 广佛(佛冈)产业园便民文体服务中心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公示名称 广佛(佛冈)产业园便民文体服务中心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4年9月6日 10时30分
评标情况
本项目评标结果如下: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勘察设计方案投标文件得分

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投标文件得分

投标报价得分
综合得分
1 广州建筑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化明达(福建)地质勘测有限公司 25.629 35 34.9965 95.63
2 广东恒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冶金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9.887 32.2 34.9545 87.04
3 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地质物探工程勘察院 17.142 28.35 34.9195 80.41
4 广州市市政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岩土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20.958 21.91 34.909 77.78
5 广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18.387 23.8 34.923 77.11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标候选人代码 排名 投标报价 质量承诺 工期(交货期)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广州建筑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化明达(福建)地质勘测有限公司91440101712487099G19204.026938(万元)按招标文件要求630日历天
资格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管海伟
资质资格:粤1442016201742891
业绩:/
广东恒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冶金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91440101799421577N29230.003397(万元)按招标文件要求630日历天
资格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罗建中
资质资格:粤1442013201424804
业绩:/
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地质物探工程勘察院9144078371475375XR39133.676527(万元)按招标文件要求630日历天
资格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许汝璇
资质资格:粤2442020202103595
业绩:/
异议受理部门 广佛(佛冈)产业园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清远市佛冈县广佛(佛冈)产业园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林工 联系电话 0763-4633363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佛(佛冈)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 0763-4633707
联系地址 清远市佛冈县广佛(佛冈)产业园村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09月11日00时00分 公示结束时间 2024年09月14日00时00分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附件:
相关附件
  • 附件名称 1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 附件名称 2

    评标报告(设计、施工)-(无专家名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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