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佛山季华项目标段2精装修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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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佛山市 | 采购单位 | 佛山粤海置地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佛山季华项目精装修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中建二局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中标候选人公示
附件:
上海市建筑装饰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已标记密文.pdf
评标报告(公示).pdf
中标候选人公示函-季华.pdf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标记密文.pdf
中建二局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已标记密文.pdf
投资项目代码 | 2212-440604-04-01-285646 | |||||||||||
投资项目名称 | 佛山粤海置地发展有限公司季华商住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佛山季华项目标段2精装修工程 | |||||||||||
标段(包)名称 | 佛山季华项目标段2精装修工程 | |||||||||||
公示名称 | 佛山季华项目标段2精装修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4年8月29日9时00分 | |||||||||||
评标情况 | 本项目评标结果如下: |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技术得分 | 投标报价得分 | 综合得分 | ||||||||
1 | 中建二局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92.22 | 99.81 | 97.54 | ||||||||
2 | 上海市建筑装饰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87.74 | 99.25 | 95.80 | ||||||||
3 |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84.53 | 99.85 | 95.26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代码 | 排名 | 投标报价 | 质量承诺 | 工期(交货期)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 ||||
中建二局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9111011210238739X4 | 1 | 4367.355973(万元) | 应达到《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相关要求,确保分部分项工程达到100%合格,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竣工备案,达到合格质量标准 | 437日历天 | 资格情况:合格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金忠宇 | 资质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京1112018201902823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上海市建筑装饰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91310000132333077B | 2 | 4331.603970(万元) | 应达到《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相关要求,确保分部分项工程达到100%合格,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竣工备案,达到合格质量标准 | 437日历天 | 资格情况:合格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张波 | 资质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沪1312018201901015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914403001922545226 | 3 | 4357.913284(万元) | 应达到《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相关要求,确保分部分项工程达到100%合格,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竣工备案,达到合格质量标准 | 437日历天 | 资格情况:合格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熊顺生 | 资质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粤1442012201220568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异议受理部门 | 佛山粤海置地发展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208号粤海天河城大厦44楼 | |||||||||
异议受理部门 联系人 | 许工 | 联系电话 | 020-38248052 | |||||||||
招标投标 监督部门 | 佛山粤海置地发展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20-38248052 | |||||||||
联系地址 | 天河区天河路208号粤海天河城大厦44楼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9月4日00时00分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9月7日00时00分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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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报告(公示).pdf
中标候选人公示函-季华.pdf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标记密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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