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汕尾市城区香洲街道中心小学物业管理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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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汕尾市 | 采购单位 | 汕尾市城区香洲街道中心小学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汕尾市城区香洲街道中心小学物业管理服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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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汕尾市城区香洲街道中心小学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汕尾市城区香洲街道中心小学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1263654
(三)预算金额:287,000.00
(四)采购需求: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9月01日
(六)本项目采用的是按工种及人员报价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务时间:12 个月
合同份数:3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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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
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
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郑惠红 18102882500
采购单位:汕尾市城区香洲街道中心小学
2024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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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 量 单 位 |
1 | 需求详细说明: | (1)成交人的所有 服务人员要先进行 严格审查把关,确 保没有录用有刑事 犯罪记录员工。 (2)遵守采购人有 关规章制度和管理 规定,如有违反或 损害采购人利益 的,采购人有权要 求成交人无条件开 除违规工作人员。 (3)人员要求身体 健康,年龄介于18 至60岁之间,性别 及婚否不限,持有 效的身份证明,工 作态度好,责任心 强,能吃苦耐劳, 熟悉业务。(4)积 极配合幼儿园相关 工作要求,做好幼 儿各项活动前后的 准备工作、整理工 作。(5)热爱幼 儿、尊重了解幼 儿,面向全体幼 儿,支持正面教 育,严禁体罚、变 相体罚,对幼儿一 视同仁。(6)其它 特别说明:员工住 宿由员工自行解 决。 | 1 | 287,000 项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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