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海丰县公安局交通信号灯设施及电子警察系统整改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海丰县公安局交通信号灯设施及电子警察系统整改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汕尾市 | 采购单位 | 海丰县公安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汕尾公正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海丰县公安局交通信号灯设施及电子警察系统整改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海丰县公安局交通信号灯设施及电子警察系统整改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05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521-2024-01683
项目名称:海丰县公安局交通信号灯设施及电子警察系统整改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3,418.98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海丰县公安局交通信号灯设施及电子警察系统整改):
采购包预算金额:1,803,418.98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信用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信用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信用承诺函或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信用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海丰县公安局交通信号灯设施及电子警察系统整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海丰县公安局交通信号灯设施及电子警察系统整改)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对以上两个网站自行查询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或提供信用承诺函)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或提供信用承诺函。
(3)供应商须具有省级公安机关颁发《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肆级(或以上)证书(非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须提供已获得广东省公安厅备案资格的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8月24日 至 2024年08月3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05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9月05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如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在评审环节结束后,自愿接受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核验,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开标当天,供应商需提前安装CA签章客户端,并运行CA证书,登录智慧云平台通过“新供应商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响应文件解密等确认。各供应商需要确保电脑已安装电子签章插件,否则无法解密和签章,后果自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丰县公安局
地 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红城大道西海丰县公安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汕尾公正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富城花园第四栋A2型东梯30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汕尾公正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4日
相关
海丰县公安局交通信号灯设施及电子警察系统整改项目磋商文件(2024072501).zip
附: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doc
委托代理协议书.pdf
工程预算审核书.pdf
海丰县公安局交通信号灯设施及电子警察系统整改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05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521-2024-01683
项目名称:海丰县公安局交通信号灯设施及电子警察系统整改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3,418.98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海丰县公安局交通信号灯设施及电子警察系统整改):
采购包预算金额:1,803,418.98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监控系统工程安装 | 监控系统工程安装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803,418.98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信用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信用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信用承诺函或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信用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海丰县公安局交通信号灯设施及电子警察系统整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海丰县公安局交通信号灯设施及电子警察系统整改)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对以上两个网站自行查询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或提供信用承诺函)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或提供信用承诺函。
(3)供应商须具有省级公安机关颁发《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肆级(或以上)证书(非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须提供已获得广东省公安厅备案资格的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8月24日 至 2024年08月3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05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9月05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如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在评审环节结束后,自愿接受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核验,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开标当天,供应商需提前安装CA签章客户端,并运行CA证书,登录智慧云平台通过“新供应商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响应文件解密等确认。各供应商需要确保电脑已安装电子签章插件,否则无法解密和签章,后果自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丰县公安局
地 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红城大道西海丰县公安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汕尾公正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富城花园第四栋A2型东梯30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汕尾公正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4日
相关
海丰县公安局交通信号灯设施及电子警察系统整改项目磋商文件(2024072501).zip
附: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doc
委托代理协议书.pdf
工程预算审核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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