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丰顺县埔寨镇圩镇人居环境改善提升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梅州市 发布日期:2024-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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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梅州市 采购单位 丰顺县埔寨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丰顺县埔寨镇圩镇人居环境改善提升工程(二期)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招标单位:丰顺县埔寨镇人民政府
代理单位:
预算金额:0
开标时间:2024-09-10
Report
     
丰顺县埔寨镇圩镇人居环境改善提升工程(二期)
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110-440000-04-01-815237
投资项目名称
丰顺县埔寨镇圩镇人居环境改善提升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丰顺县埔寨镇圩镇人居环境改善提升工程(二期)
标段(包)名称
 /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全电子化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
实施地点
丰顺县埔寨镇
资金来源
省财政资金安排解决。
资金来源
构成
省财政资金安排解决。
招标范围及 
规模
道路及给排水工程、圩镇客厅建筑及周边工程、圩镇市场改造工程、火龙广场工程等。(具体按招标人发出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招标范围
道路及给排水工程、圩镇客厅建筑及周边工程、圩镇市场改造工程、火龙广场工程等。(具体按招标人发出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工期
   260 个日历天。(签订合同后,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开始计算)
招标控制价
***.55元(含暂列金额200000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①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截止开标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②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为建筑或市政相关专业的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③投标人拟派的专职安全员(即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即安全管理人员)互不兼任且不为同一人。
6、投标人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需提供网页截图或打印页,截图或打印页需包含查询路径及查询时间,时间需在本项目投标期间)
7、投标人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8、信誉要求:自2024年2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未有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上述不良行为信息未注明公布期限的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细化广东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的意见》(粤建法【2013】54号)执行。(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9、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1400/index)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
开始时间
发招标公告
之日起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9月8日18:00时
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
2024年9月10日
08:30时止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4年9月10日 8:30 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携带资料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2、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4年9月10日 8:30 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在线进行解密。
开标时间
2024年9月10日
8:30时(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开标地点
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在各媒体发布的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的为准。
招标人
丰顺县埔寨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埔寨镇埔龙大道263号
招标人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招标监督机构
丰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53-6660816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接受投标邀请和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招投标时间安排表
 
项 目 名 称
丰顺县埔寨镇圩镇人居环境改善提升工程(二期)
网上邀请(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发招标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 9 月 8 日18:00时止
网上质疑截止时间
2024年 8 月 31 日18:00时止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024年 9 月 10 日8:30时止
开 标 时 间
2024年 9 月 10 日8:30时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任选其一)
在线解密时间:自招标代理在系统点击公布投标人后60分钟内(默认解密时间的起终止计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投标人代表现场解密时间:2024年 9 月 10 日8:45时至10:00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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