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铁四局市政公司坪山区集成电路基地污水资源化示范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混凝土询价书

所属地区:广东深圳市 发布日期:2024-08-20

【招标公告】中铁四局市政公司坪山区集成电路基地污水资源化示范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混凝土询价书: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深圳市 采购单位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坪山区集成电路基地污水资源化示范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铁四局市政公司坪山区集成电路基地污水资源化示范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混凝土询价书


采购单位: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分公司坪山区集成电路基地污水资源化示范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发布时间:
2024-08-19 08:25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

响应截止时间:
2024-08-23 09:00

招标方联系人:
***

招标方联系电话:
17305605516

招标方邮箱:
983990411@qq.com

监督方联系人:
易三鹏

监督方联系电话:
18755165037

监督方邮箱:
2638187168@qq.com

交货方式:
车板交货

收货人:
***

收货人联系方式:
17305605516

保证金:
2200.0

发票种类:
增值税专用发票

支付条件:
供应期内物资到货并完成验收检验工作后,乙方按甲方确认的收料数量、品种、规格型号、日期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作为货款结算支付的凭据。甲方采购项目确认收到发票核实无误后,由采购项目在次月支付结算金额的60%货款;全部供货结束后24个月内付至95%;每季度等额支付一次,剩余5%的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3个月内无息支付。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结算方式:
供应结算期:上月16日至当月15日(含15日)为一个供应结算期。

发票抬头: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分公司

税号:
913400005730391995

其他要求:
商混站资格条件详见投标人资格条件设置,相应证明材料应于报价单一并上传报价附件。
序号 标的编号 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计量单位 技术标准及要求 交货期 送货地址
1 1109000087381 预拌混凝土 C30水下自卸 1200.0 立方米 预拌混凝土及原料质量按《预拌混凝土》(GB/T14902)、《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0)、《混凝土耐久性设计规范》(GB/T50476)、《建设用砂》(GB/T14684)《预拌混凝土》(GB/T1490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55-2011)标准执行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结束 华南区-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锦绣西路与丹锦路交叉口西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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