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JG2024-4016]广州市海珠区江南中街杏园及紫金片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设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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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广州市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江南中街道办事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广州市海珠区江南中街杏园及紫金片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设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广州市海珠区江南中街杏园及紫金片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设计项目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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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设计合同-广州市海珠区江南中街杏园及紫金片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设计项目-240815发布稿.doc 2、招标文件-广州市海珠区江南中街杏园及紫金片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设计项目-240814.pdf 1、招标公告-广州市海珠区江南中街杏园及紫金片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设计项目-240814(1).pdf 0、代理合同.pdf 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州市海珠区江南中街杏园及紫金片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穗海发改投批〔2024〕31号).pdf 5、招标人声明.pdf 6、招标申请函.pdf 7、招标代理委托书.pdf 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招标基础资料收集完成的情况说明.pdf 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pdf 资金证明.pdf 4、设计任务书-广州市海珠区江南中街杏园及紫金片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240801 (2).docx 1、招标公告-广州市海珠区江南中街杏园及紫金片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设计项目-240815发布稿.docx 2、招标文件-广州市海珠区江南中街杏园及紫金片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设计项目-240815发布稿.doc 附件1 广州市海珠区江南中街杏园及紫金片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pdf SL202408120011-20240814172737.GZZB
投资项目代码 | 2406-440105-04-01-210289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市海珠区江南中街杏园及紫金片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市海珠区江南中街杏园及紫金片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设计项目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市海珠区江南中街杏园及紫金片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设计项目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海珠区江南中街道片区,涉及杏园及紫金两个社区。改造范围东至紫丹大街,西至宝岗大道,南至江南西路,北至杏坛大街、紫丹大街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区级)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区级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属于一般标准的建筑环境设计和室外工程。建设范围包括杏园及紫金片区,项目涉及用地面积约96000平方米,涉及改造道路(人行道)总长约4573米,涉及楼栋约117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消防安全设施设备改造、社区主要消防通道改造、“水浸街”排水排污整治、公共环卫设施改造、公共活动空间提升、社区安全监控及信息导引、其他工程等。具体以项目施工图纸及合同相关要求为准。 | ||
招标内容 | 根据基础资料、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广州市海珠区江南中街杏园及紫金片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内所有建设内容的工程设计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方案报建及修改、初步设计及测绘资料复核、编制工程概算和配合财政评审、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等。 | ||
工期(交货期) |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确定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30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30.32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条。 3.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2)申请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申请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 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3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需提供合作设计协议书(本招标公告附件一)。 3.4 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9116013.html)。 3.5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1)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住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打印签名件,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若投标人提供的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持证人注册建筑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2)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信誉要求:申请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注: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1)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住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打印签名件,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若投标人提供的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持证人注册建筑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2)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业绩要求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8月16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9月5日 9时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9月5日 9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
开标时间 | 2024年9月5日 9时0分 | 开标地点 | 第16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江南中街道办事处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海珠区青竹大街32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3楼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89885682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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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设计合同-广州市海珠区江南中街杏园及紫金片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设计项目-240815发布稿.doc 2、招标文件-广州市海珠区江南中街杏园及紫金片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设计项目-240814.pdf 1、招标公告-广州市海珠区江南中街杏园及紫金片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设计项目-240814(1).pdf 0、代理合同.pdf 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州市海珠区江南中街杏园及紫金片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穗海发改投批〔2024〕31号).pdf 5、招标人声明.pdf 6、招标申请函.pdf 7、招标代理委托书.pdf 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招标基础资料收集完成的情况说明.pdf 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pdf 资金证明.pdf 4、设计任务书-广州市海珠区江南中街杏园及紫金片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240801 (2).docx 1、招标公告-广州市海珠区江南中街杏园及紫金片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设计项目-240815发布稿.docx 2、招标文件-广州市海珠区江南中街杏园及紫金片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设计项目-240815发布稿.doc 附件1 广州市海珠区江南中街杏园及紫金片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pdf SL202408120011-20240814172737.GZ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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