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南横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首开区)全过程施工监理-南横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首开区)全过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南横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首开区)全过程施工监理-南横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首开区)全过程施工监理: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广州市 | 采购单位 | 广州南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南横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首开区)全过程施工监理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单位:广州南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
预算金额:0
开标时间:2024-09-04
南横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首开区)全过程施工监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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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单位:
预算金额:0
开标时间:2024-09-04
南横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首开区)全过程施工监理
投资项目代码 | 2402-440115-04-01-214511 | ||
投资项目名称 | 南沙区南横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南横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首开区)全过程施工监理 | ||
标段(包)名称 | 南横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首开区)全过程施工监理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拟建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为南横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首开区,位于南沙区环市大道北侧,海畅路西侧地块。 | ||
资金来源 | 国有或集体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期建设用地面积约为3.8万㎡,计容建筑面积约14.08万㎡,容积率≤3.7,限高100m,暂定总建筑面积约19.95万㎡。 | ||
招标内容 | 按招标文件、图纸、监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招标过程发出的文件承担合同范围内本项目的基坑支护、场地平整、桩基础(含检测配套工程)、土石方、主体结构、砌筑、抹灰、防水、车位划线(含交通标识)、粗装修、幕墙、防火门、装配式工程、门窗及装饰构件工程、栏杆、钢结构、给排水、电气照明、发电机及环保、电梯、供水设备、消防、通风空调、人防、防雷、电信(固定电话及宽带)、有线电视、泛光、燃气、白蚁防治、永久供水、市政配套、精装修(公区、室内)、展厅(含异地样板房)、智能化、信息化、园林景观(含展示区园林)、道路及室外管网工程、室外配套工程、永久供电市政至专业低压柜部分、临水临电等(含交付后整改协调);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其他单项、分部、分项和零星工程,及其它完成本工程竣工所需的全部工程的监理服务工作。 由于字数限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 ||
工期(交货期) | 工程监理服务期:自委托人下发书面进场指令起(暂定2024年9月),至本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备案完成且移交业主为止。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797.92872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具备相应业绩。3.1.1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应的监理资质要求。 注:(1)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3.1.2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具备3.1.1点资质才能承接的工程监理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3.2 总监理工程师: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 3.3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5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3.6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注:(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监理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3953.html) 3.7 投标人已出具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具备3.1.1点资质才能承接的工程监理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8月15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9月4日 10时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9月4日 10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
开标时间 | 2024年9月4日 10时0分 | 开标地点 | 第1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州南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明珠一街1号705房 |
招标人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1号万科智慧商业广场B1-2栋12楼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投资类项目) | 联系电话 | 020-39053237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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