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修缮工程定点竞价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修缮工程定点竞价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茂名市 | 采购单位 |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修缮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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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竞价采购公告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采用定点竞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竞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修缮工程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JJ-2024-1244754
(三)预算金额:53,4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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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程周期:开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工期为15个日历日。 工程工期总日历天数:15 安全文明施工费(元):0 余泥渣土场外运输排放费(元):0 暂列金额(元):0 承包范围:须满足需求、工程量清单要求 工程量清单:查看附件 是否需要项目总负责人:是 是否需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 | 本工程主要包括:拆装铝合金窗、拆除广告牌、拆装打卡机(含用电线路)等。 | 1 | 53,400 | 项 |
编号 | 需求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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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如无特殊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请列明并来函说明理由。 |
2 | 二、报价要求: 1.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的报价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进行报价,采用项目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在总价承包范围内,采用固定综合单价结算。请投标人认真核对单价汇总金额和总价金额,不一致的,由投标人承担一切不利后果。 |
3 | 2.报价为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工程项目报价包括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项目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项目措施费、规费、税金、配合费以及施工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人漏报或不报,采购人视为有关费用已包括在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其它单价及合价中而不予支付。 |
4 |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是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4.投标供应商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
5 | 三、其他要求: 1.施工及质量要求: 1)按采购人要求方法施工和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 2)本工程项目所列的工程量清单的设备、材料由中标单位负责采购及安装施工,品牌由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建议达到的质量标准内选择,投标时应列明招标文件所列的工程量清单设备、材料的品牌、型号及生产厂家; 3)工程质量标准:按照国家验收标准达到合格; 4)通过有关部门及用户验收合格。 |
6 | 2.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施工服从采购人工作人员工作安排,不能影响住户正常教学; 2)施工人员必须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 3)施工中必须做好各项防护措施,因施工造成损坏的设备及其他设施要原样修复或照价赔,赔款从合同款中扣减; 4)施工过程和完毕必须搞好清洁卫生。 |
7 | 3.保修期(含保修期服务要求): 工程质量保修期为2年,保修期内执行国家标准。如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发生问题,成交供应商须承诺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处理。 4.违约责任 1)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每延迟一天工期,罚合同总价3‰,罚金从合同款中扣减。 2)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承诺,未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未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
8 | 5.其他约定: 1)工程内容有变化时,中标人须依据采购方的书面通知进行现场施工的调整工作。另外需要签证的应按有关签证制度执行,超越权限的的签证一律无效。签证工作应在事发后一周内完成,延期签证无效。水电由采购方提供,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2)如现场施工与招标文件不符,以招标文件为准。 3)出现合同争议后,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由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决。 |
9 | 6.不可抗力 中标人采购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
(五)竞价公告时间:2024-08-11 10:04:11 ~ 2024-08-17 00:00:00
(六)供应商报价时间:2024-08-19 09:00~16:00
(七) 本项目采用的是总价包干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合同份数:6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本项目的供应商,采购人选择的有3家,随机抽取的有6家。
(二)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采购需求中规定的所有内容。供应商没有对采购需求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五)如果因为供应商报价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六)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竞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应不高于最高限价。
(3)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以多次报价,最后1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二)实质性响应审核
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当组成评审小组,对参与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核,推荐3家以上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认定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应当说明不能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理由。
(三)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推荐的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有3家以上,系统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默认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多家供应商报价一致且均为最低报价时,系统按照报价时间由早到晚的顺序,默认报价时间最早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终止规则:在定点竞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变更采购需求;或者在报价时间截止后,参与报价或者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竞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刘韬 0668-2923877
采购单位: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2024年0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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